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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扬清婉

凭心而论,很多人你们是不是并不真的相信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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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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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23: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lala 于 2011-6-6 23: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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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啊,你的观点也是我们的观点
没有人觉得MJ没有实力才对嘴
我们都认为:对嘴不等于没有实力
MJ的live有唱的很好不比CD差的时候,也有喘不上气的时候因为跳舞的关系,比如dangerous的最后一句。

另外,你要是强调MJ从来没有假唱过,那么你就这样欺骗自己好了,无话可说。
vf2cc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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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姐的ROCK魂··心情不好就听HI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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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23: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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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赞同别人逻辑分析与推理,能说明什么???再多的逻辑分析与推理也只是你自己的,只能代表你自己····

你对于假唱的理解让我想起危险巡回MITM有没有用替身的争执···有的认为没有,因为MJ追求完美,事实躬亲肯定是他自己,但是早年关于危险巡回的报道MITM确实是有替身的,连名字都有,还有讲解MITM是如何换人的过程。结果到现在有的人就不相信,到后来论坛有人发图来证实···但是好像不相信的人还是不相信··呵呵···

那些不相信的人难道不是自己逻辑分析与推论出来的??逻辑分析与推理首先就要做到客观,全面的看待问题,不管结论是什么。不过你好像重视自己的逻辑分析与推理里···
Ring bells through the window,I wish you smile for me,sing song altogether lai lai lai 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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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发表于 2011-6-6 23: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站的角度不一样,考虑的内容就不一样,老迈有他的想法,知道想呈现给人们的是什么,他对自己的歌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也当然能live,但是他会有保护自己嗓子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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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23: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HugoC 发表于 2011-6-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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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赞同别人逻辑分析与推理,能说明什么???再多的逻辑分析与推理也只是你自己的 ...

谢谢,请给我“别人逻辑分析与推理”。

而非“国外FANS是这样讲的”,“难道你听不出来”之类。

我想看到“别人逻辑分析与推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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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23: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missred07  噗 所以是我們沒邏輯沒分析? 不過我同意 講了也沒用 明明明確清晰的東西和例證 講半天都只變成MJ很專業 我相信他不會這樣做的推論  

请给我客观的非主观的例证,以及逻辑分析的推理过程。

MJ能唱与他有专业实力似乎是不要证明,或者太容易证明的事情,你认为这个需要来证明推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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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23: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扬清婉 于 2011-6-6 23:48 编辑
HugoC  跟你讨论如同跟一个沉浸在自我世界里的人自说自话····OK,走人,看电视······


谢谢,彼此彼此。

我想用这句话形容一些同我辩论的人,其实也已经憋了很久,没好意思说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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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23: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扬清婉 于 2011-6-6 23:51 编辑
lalala  这说明你也认为MJ曾经假唱,你只是不能面对而已。这只是陈述一个事实,你承认这个事实有这么困难吗?!!


谢谢你帮我了解我自己是怎么想的。甚至于你比我还了解我自己的样子。

很遗憾,你真的不是我,也不能代表代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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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23: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言不慕  鉴于是你先开的贴,那么应该是你先交出所谓的“客观、非主观的逻辑分析”,我们要做的事是反证。另外,难道你没听说过根本就不存在完全的客观?  


我已经给了,只是大家都选择性无视而已。

而且,而且反证的话,你们做的反证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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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23:5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那么确实还有一个问题,你到底觉得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说服你?官方声明?演唱会导演承认?……?

非“个体差异很大的主观判断”论据,以及合理的逻辑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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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00: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言不慕  满楼都在推,奈何你视而不见,更奈何我是个手机党复制也不能翻页都痛苦。请相信,不是你一个人觉得对方在车轱辘。

可是,唯一能给出的论据是一个个体差异很大的主观判断,至少我这边不是这样看的。我不认同这个论据。
所有的判断都只是基于这个主观感受的。

至少是无歧义,或不以双方感受改变而改变的论据吧。

演唱会导演或演职人员的承认有的话当然好,不是这个也可以,只要是非你我主观的,能证实的东西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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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00: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言不慕  再者,不好意思,显然我们都不觉得你那个叫“客观非主观”


你们是在同我辩论,不是你们认可就可以作为论据了,你们得让我认可才可以。

不是为了否定而否定,我是真的没听出来。我TMD的不是音乐学院毕业的。

或者,你们能把音频对比搞成波形对比也行,这个客观有说服力一些。

别用个体差异太大的听力问题,来逼我了。我要有这个本事,早改行去做专职音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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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00: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言不慕 发表于 2011-6-7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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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不赞同你的,就是我问你要什么证据,你回答客观逻辑。在我的印象中,律师的作用 ...

很好,你还知道证据与逻辑不是一回事。

可以,你也应当清楚,要证据结合逻辑,才能出结果吧。

另外,你没有看明白我的回帖,或者故意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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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00: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扬清婉 于 2011-6-7 00: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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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00: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若言不慕  同理,不是你觉得自己客观就客观了,得我们认可才可以,显然我们不认可,而且在我的记忆里,我们已经反证了

典型的无效沟通的样例。

有必要再继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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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7 00: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听Aeromsith舒心,只要听就可以了,不用考虑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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