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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22: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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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lextoalex 于 2010-6-1 10:01 编辑
太低估MJ的资产了,MJ的资产价值至少在15亿美金。
另外,遗产税是怎样的交法?
孩子们现在都还没有继承,就要先交税吗?
KATHRINE也只是获得收益,并没有继承遗产,也要交税吗?
我理解如果仍然是信托基金形式,就应当可以不交或少交遗产税,等到孩子们真正继承的时候,才需要计算与交纳遗产税。
我估计债务偿清大概需要2~4年时间,是否有时间限制一定要在多长时间内完成遗产的清算?还是可以在TRUST下一直运作,直到孩子们真正开始继承时再清点?
另外,慈善捐款为什么是一次性的?放在基金里运作,每年都拿20%收益出来不是更好吗?
飞扬清婉 发表于 2010-6-1 07:24 
5亿美元是MJ去世时的净资产(减去所有的债务),也是计算慈善捐款和遗产税的基础,报税时,你是不想把你的资产往高里报的,报得越多,交的税越多。现在MJ值多少,谁也不知道。
孩子们现在已经继承了遗产,只不过现在没有控制权,还有一堆法律手续还没完结罢了。但是算遗产税,应该是算MJ去世那时所拥有的资产的价值,MJ去世后本金所带来的收益,会交相应的联邦和州的税款,但是就应该不在应交遗产税之中了。而且迟交这些税款,要支付由此引起的利息和罚款,有的数目相当大,在美国,你是不想和IRS有什么麻烦的。另外,MJ去世时,尚未进入trust的财产是仍然要经过probate,要交遗产税的,如果假定MJ所有的财产都交遗产税的话(45-50%),税款应该在2亿美元左右,所以Trust是替孩子们省了很大一笔钱的。
慈善捐款就一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计算所有应付的税款,葬礼花费,律师费等等之前,先拿出20%来,在trust里就是这么写的,很大的一个理由也是为了减税(对两方都有利,何乐而不为)。以后如果受益人愿意继续捐钱出来,那是他们和执行人再商量,MJ捐了一辈子的钱,何必要求他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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