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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2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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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跟你交流的方式了。
首先我记得你给我的短消息里就说是“唯一”一次吧?我不是怕你说,我刚看完短消息就看到你在这里说,我只是觉得咱做人不能出尔反尔吧。还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一直说“唯一”呢?能说明 ...
Vinces 发表于 2009-7-8 19:33 
我在这里说的“唯一一次”是针对你的指控:“到处拿这个说事,无聊不无聊啊”的“到处”而言。既然是“拿这个说事”,就是说,我用这个事情来说明我的某个观点,当然只是这“唯一一次”,而不是“到处”。我没有加上“公开场合”这个定语,是表达上的不精密。现在补上不迟。
而针对你的删帖系统通知里的“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我的回复是处理事件本身,而非“拿这个说事”:
“你删帖子是你作为管理员的权力,但是要处事公平。不该只是因为一个人观点跟你不同,就单方面删除那些“异己”之见,而保留对立面带有侮辱性的谩骂的言辞。这只能说明,你支持对不同观点的侮辱。所以请你对那些侮辱别人是什么‘臭虫’之类的帖子一并处理。因为无论你正确或者错误,出口侮辱和谩骂本身都是不正确的。本来不想说这些了,因为说了也是白白浪费时间。所以这将是我唯一一次就这个问题表达看法。”
这的确是我“唯一一次就这个问题表达看法”。而公开场合隐晦提到此事,只是为了更好地说明,管理员所谓的“规矩”之莫测主观,是如何让人无所适从的。所以我根本没有具体说遇到的是什么事,被删的是哪个帖子,因为,我无意针对具体的某个管理员,也无意将我短消息里已经试图去解决的问题公开化。
我从来不“编辑”已经贴出来的帖子。所以明明看到自己有了未限定“公开场合”这个漏洞,我也替你留着,没做修补。因为争个上风对我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交流本身是为了互相理解,取得谅解和共识,不是存心整人,让你难堪。我也没有期待当事人来“认领”这么个没主语的例子。
这些都是废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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