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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 14: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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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贡献各不相同,比如,20世纪最重要的音乐类型,爵士,摇滚,以及现在的流行音乐形式,其开创者都是黑人 ...
bing308 发表于 2010-2-27 09:32 
那我觉得无论从种族或类型去区分音乐,意义都不大。黑人拉二胡的命题可以从开创和继承的角度去看,也能从种族和类型的角度去看,但无论哪个角度都无法为其归入单一类别。
况且信息化的今天,文化已经多元化和多中心化,一种音乐完全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另一个民族中生根发芽。在一个中国城市里,你可以学跳芭蕾,也能去学夏威夷草裙舞,可以学手鼓,也能学曼陀铃,而这些跟你的肤色和民族没什么关系。
这个现实给我们看待现代音乐的“源”和“流”带来了困难,我不认为如今玩后摇的人和CHUCK BERRY存在什么继承关系,摇滚两个字的意义早已天翻地覆,音乐类型是只在一定历史范畴内生效的概念。
我也不认为,因为窦唯的音乐可以被归入后摇或爵士,就可以认为是他的音乐是西方音乐,我觉得他的音乐是最具民族性的中国当代音乐,历史会证明。
所以,我的结论是音乐无法从演奏者的肤色,或音乐形式去区分,音乐的本质是什么,一言两语说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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