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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9: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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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为93年的误解忏悔,刚才发现了KEEN早在2005年06月10日,的文章:
最新文件:93年娈童案的和解并非杰克逊作主!- -
根据最新公开的一份法庭备忘录(这是2005年3月22日杰克逊辩方用来反对检方传调和解文件而提交的)显示,在1993年,迈克尔·杰克逊的保险公司违背杰克逊的意愿,谈判并和解了那宗民事案件。
节录如下:
第三页
和解协议是因为过失指控而达成,杰克逊的保险公司对该诉讼进行防护。保险公司谈判并支付了和解金,不顾杰克逊先生和他的律师的抗议。
按照一般的操作实践来说,保险公司有权掌控和解谈判,而保险人则不得参与干涉。
……在责任保险的大部分合约条款之下,对解决此事件的主要控制权交由保险公司打理,而保险人则被排除在参与任何和解谈判及其他法律程序之外。
……保险公司有权对属于保险范畴内的指控进行直接和解,只要它认为和解是权宜之计。保险人不能干涉,也不能阻止这样的和解。
第二页
因为保险公司是和解金的来源,所以保险公司在没有杰克逊许可的情况下,根据他们的合约权力对此案进行了和解。因此这个和解不能等同于(认罪),也不能被用来给陪审团造成某种不被许可的推论。
第三页
称杰克逊当年和解该案件是或多或少等同于认罪的主观臆断,在事实上是保险公司要求的和解,并且是保险公司实际支付的和解金的情况下,将给陪审团造成不被允许的推论,这也会使杰克逊丧失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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