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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21日电(记者孙晔)记者日前从团中央获悉,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
此次进一步明确年龄上限后,将有3亿多年龄在14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感受到社会对青年的关爱。
《办法》指出,各部门和各用人单位应自觉遵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切实保障青年的休假权利。
为什么是28岁?!
很有意思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在界定青年人的时候,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年龄标准。我所知道的年龄杠杠有三个,一是14周岁以上可以加入共青团;二是年满28周岁者,如果没有担任团干部,必须退团;三是40周岁以下可以做为某省某市的十大杰出青年的候选人。前面两个杠杠是共青团内部的规章制度,最后一个杠杠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对“青年成功人士”这一概念的大致认定。
其实不光是我们这个社会,国家和政府也从来没有明文规定过具体的年龄杠杠。比如在国务院在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是究竟多少岁以下算作青年,那个管理办法并没有给出答案。于是我们这两天看到了一个补充的新规定,说28周岁以下的算青年。言外之意,一个29周岁的人就该算做中年了。或者更矛盾的说,一个39岁的企业家在当选为“十大杰出青年”的时候,岂不是以老黄瓜冒充小青菜了?
所以必须指出,如何界定 “青年人”的概念,不应该因时而变,因事而变,因利益而变。如果咱们现在认定28周岁以上人士就不能享受做为一名青年的法定假期,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禁止他们参选“十大杰出青年”呢?在少数地方,杰出青年的评比沦为某些不法人士沽名钓誉的遮羞布,这些人士通常都超出了28周岁的年限。既然我们现在认定了28周岁才算“青年人”,那么我们何不修订一下“十大杰出青年”的年限标准呢?这样一来,岂不是可以堵住了少数人钻空子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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