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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音乐三巨头的客观评价,顺便再评价下麦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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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1 16: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oto 于 2016-7-11 17: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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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猫王,Beatles,MJ是世界流行乐坛公认的三巨头!他们对全球流行摇滚乐的贡献,影响力,商业价值,唱片销量以及知名度,可以说:全球没有第四个人能比得上!!!

  可能有些人会问,摇滚三巨头不是猫王,Beatles,Bob Dylan吗?呵呵!我想说这是滚石杂志的观点,而且滚石评选是不考虑商业价值,唱片销量以及公众知名度的。他们评判的标准是以他们自己的艺术品味或者说口味,以及他们认为的价值观来评选的。滚石有它的独到性,但也有它的偏颇性!为什么这么说?譬如:滚石对重金属音乐和乐队不怎么待见,对成人抒情更看不上,对描写情爱的东西不屑一顾,对于批判社会,讨论和平放在首选,对于前辈先驱更宽容推崇。还有对不合他们的胃口,但确实在艺术和商业上有很好成就的乐队和艺人可以无视,譬如:Queen和Pink Floyd乐队!

  曾经有人说过一句话:滚石创刊的时候就是一份关于列侬的小报杂志,创刊人和编辑就是脑残列侬迷,现在包装下就高大上,就好像权威了!!!这话虽然有偏激的部分,但也不是说得没有一点道理。而且滚石的很多看法和格莱美颁奖都有很大的出入!说白了,滚石杂志的编辑们都不是音乐方面的专业人士,只是音乐的资深爱好者而已,滚石并不是一本学术杂志!虽然他们每次评选百大,都会请些专业人士来写评论,但也只是来写写评论,真正的排名还是他们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价值观来做的!因此,把滚石当圣经来看,你就着相了!但你说滚石都是胡扯,那也不是,它也有一定的独到性,关键还是借鉴而不是膜拜!

  而我这里说的三巨头,是全球大众传媒,唱片工业,音乐行业和娱乐大众公认的三巨头,在他们各自的巅峰期,可以说真正达到横空出世,横扫天下,无人能及的高度,真正到达金字塔尖的人物。是真正深入人心的流行音乐三座高峰!!!

  至于我为什么要写这篇评论?是因为,这几年我发现个问题:自09年MJ死后,舆论开始重新客观公正的评论MJ,因此在中国吸引了一批新迈迷,而这些新迈迷可能有一小部分因为对MJ不够全面了解和年龄的问题,因此到各个论坛,贴吧拼命宣传夸赞MJ,其中自然会有夸大的成分。但因为这部分“迈迷”人数实在不少,久而久之造成了各个贴吧,论坛里非迈迷的反感。而且这种反感的人里有两种:一种是本来就不怎么喜欢MJ的,还有一种本来并不讨厌MJ,但因为迈迷的强势“宣传”,也开始拿起“武器”奋起反抗了!那什么是最好的武器呢?一般歌手还真不是MJ的“对手”,于是他们想到了和MJ齐名的猫王和Beatles。于是猫披变成专门打压MJ的工具,而且第一批“反击者”里,有部分确实是猫披的歌迷,他们很懂得“扬长避短”,拿猫披的长处去攻击MJ的短处,但对猫披的短处却只字不提,反正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迈迷也不知道。而且某些贬低MJ的部分,也用上了夸大的成分,而抬高猫披的部分也极尽夸大!


  以前有句老话,假话说多了也变成真的了。久而久之,各大贴吧,论坛就形成了一种抬猫披,贬MJ的风气。一谈到猫披:就是摇滚歌王,摇滚创始人,伟大的音乐家,摇滚大师,人权斗士,和平大使!什么没有猫王就没有摇滚乐的开始,没有披头士就没有今天的摇滚乐。而说到MJ:他就是个唱舞曲的娱乐商业明星,靠舞蹈和MV吸引人,他的音乐是流行音乐,不是摇滚乐,和猫披不是一个水平。他也就中国粉丝多,死后效应。他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厉害,90年代就下坡了。。。。。而且,这些迈黑同时也是猫吹,虫吹的人里,大部分根本就不听猫披的音乐,除了研究一下全球的销量认证榜单外,根本就不了解猫披,对MJ的一些事迹和歌曲倒还有一些了解。平时从不提猫披,只要谁一抬高MJ,立刻抬出“猫披”这把尚方宝剑。好像猫披的存在,就是专门制约MJ的武器!好像抬猫披就是高端,抬MJ就有些不够逼格,甚至脑残!


  呵呵!这些帖子真的看得我啼笑皆非。但真正可悲的是,随着时间流逝,某些迈迷也渐渐相信了这些谬论!于是我觉得有必要写篇帖子来客观的评价一下猫王,Beatles和MJ的方方面面。虽然,以前猫王和披头士的音乐我也听过一些,早年猫王的电影也看过几部。但为了能做到相对公正,这几个月我特意听了猫披的不少唱片,还特意下载了猫王的三个和披头士的五个现场演唱会。其中包括:猫王最著名的夏威夷演唱会和披头士最后的那场苹果大楼顶的演唱会。并且也研究了一些关于他们的事迹。因为这段时间的研究和欣赏,我都变成了披头士的歌迷了,呵呵!猫王虽然没能成为他的粉丝,但对他的嗓音也有些着迷。因此,我觉得我能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他们三位。


  首先,先来说说什么是摇滚乐和流行乐?摇滚乐和流行乐有广义的含义,也有狭义的含义!广义的Rock包含欧美现代各种流行音乐(传统爵士,美声和用传统乐器伴奏的民歌除外):像Blues,Rock and Roll,Soul,R&B,Rap,雷鬼乐,民谣,重金属,硬摇滚,舞曲,电子音乐等等。。。。。都属于摇滚范畴,都是从爵士和布鲁斯里慢慢演化过来的,就算是现在的成人抒情歌曲,只要它有电吉他贝斯部分,也能算摇滚乐。难道虫子的“yesterday"不是摇滚乐?不是,它怎么能进滚石100大歌曲?还第一名呢!包括美国现代的乡村歌曲都能算。因此,从广义上来说,欧美的摇滚乐和流行乐是一个概念。像MJ的音乐元素里,R&B占很大比例,节奏布鲁斯本来就是摇滚的起源,MJ的音乐怎么会不是摇滚呢?如果他的音乐不是摇滚,他怎么会三次入选摇滚名人堂,还是滚石杂志一百的常客呢?


  那狭义的Rock和Pop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摇滚乐发展了半个世纪,特别是电子合成器出现后,已经出现了几十个分支,各自有不同的特色和变化。因此,现在通常把以电吉他,贝斯,鼓作为歌曲伴奏的主要乐器,对传统乐器较少用,并且现场以乐队伴奏形式为主而极少用合成器的白人音乐称为狭义的摇滚乐,其中包含:民谣,重金属,硬摇滚,朋克等等。。。。。。

  而所谓狭义的Pop音乐,就是大杂烩音乐。它里面可以包含Rock,Soul,R&B,舞曲,民谣,Rap,民族音乐等等所有各种音乐元素,既可以结合在一块,也可以单独表演一种音乐元素,总之怎么好听怎么来,怎么符合大众市场怎么做!譬如小甜甜布兰妮的音乐里,既有R&B,hiphop,舞曲,成人抒情的成分,也有硬摇滚的成分!

  因此,以这个为标准的话,猫王和披头士都属于流行音乐,他们的音乐多元,既有灵魂乐,布鲁斯,民谣,迷幻的成分,也有乡村,成人抒情,舞曲节奏,古典音乐,民族音乐的成分。都不属于狭义的摇滚。披头士第一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就是张流行味很浓,很阳光的专辑。而到了MJ的时代,音乐元素和种类比他们更多元,这很正常。因为时代的进步,产生了更多种类的分支音乐,包括合成器的运用,但他的作品里不乏硬摇滚作品。所以,说猫披是摇滚,说MJ是流行,这种说法其实是很荒谬的!特别要说的一点,有人说MJ是唱舞曲的。其实Dance(电子舞曲)这种音乐,MJ很少唱过。R&B,hiphop这种音乐其实和舞曲没任何关系。电子舞曲这类音乐,倒是麦当娜音乐的主要成分之一,Usher,Chris Brown也唱过。MJ还真很少唱!某些无知的人,以为能跳舞的音乐就是舞曲?呵呵!!


  说到Pop,这听上去有些媚俗,但话又说回来,现在功成名就的音乐人谁不迎合市场呢?除了窦唯,谁敢说自己是纯粹的为做音乐而做音乐的?难道鲍勃迪伦敢说自己是个纯粹的先锋派,人类斗士,地下音乐人?我看他绝不敢说。我觉得一个真正好的音乐人,除了要考虑市场的因素的同时,保留自己的特色,同时适当引领歌迷口味跟着自己的特色和风格走,并把音乐做到一定质量和高度即是个非常好的音乐人。在这点上,披头士做到了,MJ也做到了。至于猫王绝大部分是唱别人的作品,自己极少写歌,因此他在这块,较难界定!所以有些人说MJ只是个商业明星,其实猫王才是个最大的商业歌手!

  接下来,我就对这三位巨头的艺人身份,音乐水准,唱片销量,包装能力,舞台表演能力,全球的受欢迎度和影响力做个介绍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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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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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音乐:


  说到音乐的水准,我想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只能说谁谁的音乐属于高端类,或者中端类的,或者比较浅白类的!但排谁第一,第二,第三,这没有任何意义,这不是唱片销量!


  讲到音乐质量,我想说:越早玩摇滚乐,同时取得很好成就的,越容易排名靠前,这是客观事实,但我没有异议!就像希区柯克的电影“精神病患者”因为做得早,拍摄于50年代末,同时拍得非常有水平,所以被后人推崇备至,我觉得无可厚非。说对后世的恐怖片影响力巨大,很多导演纷纷借鉴,那也没错。因此,该片被某电影杂志评为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百部恐怖片的第一名,我觉得非常正常!但一定要说“精神病患者”作为一部恐怖片,恐怖震撼力的“绝对值”要超过现在的所有恐怖片,这就有些荒诞了!


  就像说5,60年代的那些摇滚高人,你可以说他们在那个年代,能把摇滚乐做成那样非常伟大,我同意。你说他们对后世有影响,这我也同意,而且这也是必然。如果猫王在当时没出现,也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类似猫王的明星出现来推动摇滚乐,那是时代背景所趋!但如果你非要说那个时代的摇滚歌手的音乐水准的“绝对值”超过7,80年代之后的歌手,我实在不敢苟同!!!


  我觉得现在很多喜欢“引经据典”但有“叶公好龙”之嫌的小朋友把“猫王”和披头士捧得太高,我都不知他们听过多少猫王披头士的音乐?


  我是最近半年听了不少,他们的演唱会视频也看了很多。平心而论,披头士的音乐是不错,旋律动听跳跃。特别是在60年代那个相对陈旧的年代,能产生那么活跃,并且较多元的音乐类型,确实是算伟大的乐队。但你说他们真的和现在的流行音乐比(他们的音乐也是流行音乐),音乐的绝对值真的高很多,我看真未必!!!他们的音乐旋律确实不错,主题在当时也算新鲜,但也有许多借鉴别人,只不过被他们借鉴的人,名气远不如他们,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但配器和编曲,在当时来说算丰富,但以今天的眼光看,确实陈旧!但这不是他们的问题,这是时代的关系。但我不相信现在的小朋友,真有很多人真爱听!可能最经典最出名的几首,大家会觉得不错,例如:Yesterday,Hey Jude,let it be之类。但那些在当初真正时髦的,被当时舆论认为有创意的歌曲,今天的小朋友听来绝对会觉得陈旧平淡,曲目架构也显得简单了一点。

  譬如举个例子:这是约翰列侬被誉为神曲的,并被滚石杂志推崇备至的Imagine:http://www.xiami.com/song/3457411 和MJ的Earth Song:http://y.qq.com/#type=song&m ... g_detail&play=0 你们认为哪个时代的歌曲更容易让现在的年轻人接受? 当然,有人会说列侬在那个时代能写出那样的歌曲,已非常不容易了!这我承认,但你非要说那个时代的艺术绝对值超过现在,那可就不见得了!

  有些人会问:那为什么披头士现在的唱片销量依然很高?这很简单的一个道理:首先,披头士的歌迷绝大部分都是40,50,60后!在美国和西欧的那些发达国家的这些老大爷和大叔,大娘们,可不像中国的那个年龄段的人,基本30岁结婚后,就没有自己的生活。只有老婆,孩子热炕头!一直到孩子大学毕业结婚后,再帮着带孙子,没有自己的娱乐生活。西方发达国家的中老年人,照样买唱片,看演唱会。同时,他们才是真正富裕的中产阶级,比那些青少年学生消费能力强得多。也因此,滚石乐队的巡演票房会远比justin bieber的巡演票房高得多!披头士的高销量同样主要由这批人消费,同时因为他们“神”一样的名气,也会让部分年轻人因慕名而购买。


  当然,他们的音乐对后辈的启发,是毋庸置疑的,但这也占了早的优势!而且这不仅仅是披头士一个乐队,定义了之后的摇滚乐队的模式和音乐方向,而是一大批音乐人都在做。当然,他们也确实丰富了音乐元素。虽然,不能说摇滚乐经过他们手,走向了成熟。但他们确实为之后的摇滚乐发展做了扎实的铺垫!只不过披头士是里面最出名的,自然最容易被人记住。但这不是艺术绝对值的问题。好了再来说说他们的音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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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猫王: 猫王的音乐风格就是典型的布鲁斯加乡村风格,还有一点点的爵士摇摆味道的结合,这种音乐就是摇滚乐初期的风格。Don't Be Crue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UxODQxMDg=.html?from=s1.8-1-1.2 Baby I Don't Care: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MzNTk2MjIw.html?from=s1.8-1-1.2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音乐里乡村的风格慢慢减少,流行民谣的成分越来越大。到了60年代末期,猫王音乐和表演风格慢慢变温和,但还保留一定狂野度:If I Can Dream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zA4NTQ4MDQ=.html?from=s1.8-1-1.2 到了70年代初,他音乐里摇滚,狂野的成分越来越少,成人抒情的比重越来越多: My Way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 ... tml?from=s1.8-3-1.1 Always On My Mind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Q1OTM0NzY0.html?from=s1.8-1-1.2 , American Trilogy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Y0NTI4NjQ=.html?from=s1.8-1-1.2 以上三首歌有两首是翻唱作品,而不是猫王的原唱。这时的他已经变成完全意义上的商业流行歌手。个人觉得猫王真正意义上的唱摇滚是55年-60年,那是他最原汁原味的摇滚时代。 最后给大家贴个,我最喜欢他的一个抒情歌曲: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Q1NzM2ODA=.html?from=s1.8-1-1.2 他的嗓音确实非常漂亮!


  Beatles: 关于披头士的音乐,他们早期的也就是布鲁斯和Rock & Roll风格,带一点乡村味道,歌曲很好听,流行味很重,但音乐元素不算很丰富,就像我说的小清新风格:She Loves You http://y.qq.com/#type=song&m ... g_detail&play=1 但慢慢的加入了民谣,古典,民族音乐,迷幻,爵士,硬摇滚等风格。在配器上也越来越丰富,加入了,长笛,钢琴,弦乐,口琴,铜管乐队,甚至还有印度的西塔尔琴等。。。使得他们的音乐元素越来越丰富,音乐和歌曲内容也越来越有深度!

  凭心而论,我觉得Beatles的音乐确实很好听,他们的配器,编曲和录音效果在当时来说,也确实走在时代前端。但你非要说他们的音乐达到了标杆似的高度,我看真未必!首先,就配器和编曲来说,以今天的角度来说,真的是落后了。其次,他们的歌曲结构以现在的眼光看,也略简单了些。有个事实是:披头士90%的歌曲长度只有2分钟左右,短的只有一分多钟。最后两张专辑的歌曲长度虽然长了一些,但总体还是短了些!当然,这和时代的因素不无关系!摇滚乐的真正成熟期,我个人认为是70年代开始的。

  包括那张被滚石杂志奉为有史以来最好的摇滚专辑的“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平均每首歌的长度也只有两分半钟多一点,整张专辑13首歌,只有39分钟!另外,这张专辑被滚石夸为有史以来第一张出现的概念专辑。这一点连列侬和保罗本人多年后采访时都不承认。为什么?因为,整张专辑每首歌之间并无关联,也不是一气呵成!

  所以,披头士的音乐虽然到处充满着天才的闪光点,但你非要说他们的音乐空前绝后,我还真不认同!毕竟时代的局限性,摇滚乐还没有到真正的成熟期!就像大卫·格里菲斯之所以被称为“现代电影之父”,并不是因为后来没人在电影拍摄技巧上超过他。“公民凯恩”之所以被评为美国影史百大电影之首,并不是因为后来的电影都不如它。而是因为在那样的年代,能有这样的拍摄技巧和这样水准的电影出现是很不容易的,因此不朽!!!


  最后和大家分享一下本人最喜欢的四首披头士的歌曲: I Want To Hold Your Hand: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gyNTg4NDAw.html?from=s1.8-1-1.2 yesterday :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 ... -95.3.1-2.1-1-1-0-0 Hey Jude: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IyNTIxMjA=.html?from=s1.8-1-1.2 let it be: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U0MzU2Mzcy.html?from=s1.8-1-1.2

  我觉得这四首歌曲是跨时代的经典!哪怕现在刚出生的年轻人,你过十五年后再让他们听这几首歌,他们依然会喜欢!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这些歌虽然很好听,但和我们这个时代所认为的摇滚歌曲的感觉不太一样?呵呵!我早说了,60年代远没有到摇滚乐成熟的时期!!!



  MJ: 说到MJ的音乐风格,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的音乐风格就是Pop,Dance和R&B,其实他涉及的音乐面非常广:Rock,Pop,R&B,Soul,funk,new jack swing ,Electronicmusic,opera,Jazz,Rap,disco,古典,福音,hiphop。。。。。等等很多的音乐领域他都涉猎!他的音乐风格是横跨黑白领域的,他确实是把黑人音乐和白人音乐的特点结合在一起!

  以前贴吧里有很多人都喜欢把MJ和Prince放在一起评论!却都不知道,当初美国媒体为什么要把这两个人放在一起相提并论的原因!其实要论到商业影响力和巨星地位,Prince根本不足以和MJ相提并论!之所以把两个人放在一起评论,是因为他们两人是真正横跨黑白音乐领域,并把黑人音乐和白人音乐完美的结合!并同时既能取悦黑人听众,又能让白人听众着迷的艺人!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在80年代之前的美国,黑人和白人在音乐上是泾渭分明的!黑人是不会听白人歌手的作品,白人也很少听黑人艺术家的作品!像大家熟知的Aretha Franklin,james brown,Stevie Wonder,diana rose,包括jackson 5这些在6,70年代取得卓越成就的歌手,看过他们的演唱会你就知道,他们的听众绝大部分都局限于黑人。而像芭芭拉·史翠珊,cher,卡彭特乐队这样的白人歌手的歌迷里,绝不会有黑人。包括伟大如猫王,披头士,他们的听众里也不会有黑人!在摇滚乐历史上,只有一个黑人摇滚歌手赢得了白人听众。他就是有“吉他之神”之称的吉米·亨德里克斯,但他玩的音乐是白人摇滚,因此虽然受到白人听众喜欢,但却不受黑人欢迎!

  但MJ和Prince却在80年代初,真正意义上打破了这个音乐界限,既获得了黑人歌迷的支持,也获得了大量的白人听众!并且,他们不但打破黑白界限和大红大紫的时间接近,而且他们又都是舞台表演的高手,所以才会被当时的美国媒体拿来相提并论!另外,他们和之后获得美国白人听众接受的黑人歌手如:Whitney Houston,Janet Jackson,Mariah Carey,beyonce等有很大的区别,后几位虽然得到了白人歌迷的青睐,但她们玩的还是偏黑人音乐。而MJ和Prince真的是玩黑白兼容的音乐!同时,他们也让美国的白人真正接受了黑人音乐,为后来的黑人艺人打开了主流市场的大门!这才是这两位天才的共同之处,除此以外,他们没有可比性。之后的发展轨迹也完全不同,一个极度任性的高产,一个极其谨慎的低产!


  我不会去评论Beatles和MJ的音乐,哪个更好!因为,这对他们两个都不公平!这就好比我不会拿4,50年代的好莱坞电影和90年代后的电影做比较一样!就音乐技术而言,一定是现在的更成熟!但就创意和对后世的影响而言,一定是早期的更出色!这是时代背景造成的!最后贴几首MJ唱的摇滚乐: Dirty Diana:http://v.yinyuetai.com/video/2041305 Give In To Me: http://v.yinyuetai.com/video/757756

  再贴首MJ翻唱Beatles的歌曲和Beatles的原唱: Come Together:http://v.yinyuetai.com/video/3896
  Beatles原唱: http://v.qq.com/cover/s/sn9y9bn70j0ecos/z0015dxbu2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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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艺人身份:


  猫王:有人说猫王是“摇滚乐之王”,有人说他是摇滚先驱,更夸张的说法说他是摇滚乐的“开创者”。呵呵!关于摇滚乐是谁发明,我个人觉得和交响乐,爵士乐,街舞以及其他舞种是谁发明的一样!没有谁是真正的发明者,都是人们你一砖我一瓦的添加和积累出来的。现在有记录的摇滚乐出现在四十年代,而最早玩摇滚乐,并且比较出名的是Chuck Berry。只不过他也不能说是摇滚乐的开创者,说不定他也是受人影响,只不过那个让查克·贝里受影响的人太默默无闻,因此让历史遗忘了。

  至于说猫王是“摇滚乐之王”,我想问:这个摇滚之王怎么界定?是指他的摇滚音乐水准最高?还是说作为摇滚艺人,他最受欢迎?说他的摇滚音乐水准,我可以说第一根本不可能,甚至以今天的音乐标准来说,他的很多歌曲都不算摇滚乐。至于说他最受欢迎,这应该勉强能算,但毕竟还有另外两个巨头在!而且客观来说,就这三巨头全球受欢迎程度,他应该排最后。因此,客观的说猫王是摇滚先驱,而且是最早玩摇滚乐的那批艺人里最红的一个!取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和惊人的唱片销量。


  在猫王横空出世的时代,当时最红的流行歌星是平·克劳斯贝和法兰克·辛纳屈,当时美国的流行音乐是爵士乐。摇滚乐虽然已经出现了,但还是属于比较前卫的音乐,或者说时髦音乐。但猫王的大红大紫,让更多的年轻人和成年人慢慢的喜欢上了摇滚乐,并且渐渐让摇滚乐成为主流音乐。因此,猫王对摇滚乐的推动作用是功不可没的,但绝不是什么摇滚之父。

  另外,猫王是个嗓音非常浑厚,好听的演唱者,也是个现场肢体表演非常精彩的舞台表演者(按当时的标准)。其实,他不是摇滚乐时代的第一位偶像,在他之前,已经有好几位走红的摇滚歌星,像:Bill Haley。但因为猫王那帅气的形象,和在当时来说独特而又无与伦比的现场肢体表演,外加出色的演唱,使他把他的同行远远甩在后面!因此,猫王在当时就是个演唱表演才能出色的青春偶像,一个非常走红的商业明星!

  有个客观的事实是,和另外两个巨头比,他不是个出色的词曲创作者,他极少写歌!他和张学友有一个非常相似的地方是:他主要是唱别人写给他的作品,和大量翻唱别的歌手的作品。他甚至很少参与音乐制作!因此,他是个优秀的歌手,精彩的舞台表演者,伟大的明星,但严格来说他不能算个优秀的音乐家!他的走红确实推动了摇滚乐让更多的人接受。但这并非是他的初衷,但天时地利人和的机遇让他恰好来到了这个浪潮之口,把他推向了神坛,成就了他的历史地位!在他成名之初,他曾向媒体表示:他很想成为一个詹姆斯迪恩!也因此,他后来拍了许多的电影!

  因此,说他是摇滚先驱,超级巨星,我没意见。说他是伟大的艺术家,我个人觉得有待商权,至于有些猫吹说他的艺术成就超过MJ,MJ只是是商业明星,呵呵!真是无稽之谈!





  Beatles:伟大的Beatles乐队,他们有许多独特之处!他们既是band乐队,又是个合唱组,既是个带动潮流,善于制造话题的偶像,顶级的商业明星,又是个能写歌作曲的艺术家。他们和别的乐队不同之处是:他们每个人都是主音,都可以独唱,也可以合唱,都能创作写歌,也能弹奏乐器并且分工明确,各有特点!他们在美国和欧洲造成了空前的轰动,他们在巅峰期的受欢迎程度确实超过了猫王,把猫王给打压下去了!害得猫王把事业重心放到了电影上,跑去拍了一堆的烂电影!

  披头士乐队确实很有才华,也算是伟大的艺术家!但有几点是那些虫吹和迈黑不知道的,或者存心装糊涂的。首先,他们音乐的基调还是迎合大众的流行音乐,他们不是像Lou Reed,窦唯那种为了艺术而音乐的人,也不是像鲍勃迪伦那种以批判社会为音乐卖点的人。他们初出道的头两年,其实就是一支音乐非常悦耳,有些艺术才华的偶像团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四个时髦的小鲜肉!他们的穿着和发型也引领年轻人的潮流,他们的歌曲都是些唱爱情,阳光的歌曲。他们的第一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里有一半是翻唱歌曲,包括那首著名的“twist and shout”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A2MjkwODg0.html ,并不是他们原唱,而是翻唱别人的作品,不过翻唱的很成功!


  到60年代中期后,他们的音乐才慢慢成熟,有了些深度。他们在音乐中借鉴查克贝里,也借鉴鲍勃迪伦的民谣的风格,为了时髦轰动效应,极适度的谈些政治!在穿衣打扮上也借鉴一支美国的乐队,只不过那个乐队没他们出名。但他们音乐的基调还是很迎合大众的,在音乐中展现些深度的同时,还始终坚持做乐迷爱听的音乐!不像他们同期的滚石乐队,始终坚持着blues rock,直到今天他们也没改变风格。滚石乐队曾嘲笑披头士的音乐过于流行!


  确实就摇滚精神而言,包括滚石在内的其他一些60年代的摇滚乐队,其实比他们更激进!其实披头士是支比较温和的乐队,他们与其说是嬉皮士,倒不如说更像雅皮士!列侬在60年代说的“基督教正在衰落和披头士现在比耶稣还受欢迎”,包括乐队的反战和禁药言论,与其说是反叛,不如说是宣传噱头!用现在的话说是装逼格!事实是列侬说完这些话后没多久,就像媒体道歉,他也是乐队里第一个吸毒的人!!!


  说到列侬,就说一些题外话!很多虫吹把列侬说的像精神领袖,反战斗士,英雄一样。其实他们对列侬都未必有我了解!其实披头士早期的泡泡糖歌曲都大部分是列侬写的,中后期风格成熟后的大部分成功歌曲,都是保罗爵士写的。论音乐天赋,列侬根本不如保罗!至于列侬那些深邃的反战主题的实验性音乐,都是披头士解散后受大野洋子的启发写的。但有个事实是,音乐性一般,主题尖锐,但销量很差,连白金唱片都达不到,有些连金唱片都达不到!远远不如保罗单飞后的巨大的成功!当然,保罗在关注社会政治方面,确实不如列侬敏感!但我想说:谁说过艺术一定要涉及政治?谁又说过涉及社会,政治的摇滚,才是最高端的摇滚?


  虽然,列侬有些反战举动令人赞扬,但以现在的眼光看也有装逼之嫌!但伴随着这些的还有抛弃妻子,对大儿子不闻不问,以及大量的吸毒等等。。。负面消息:http://tieba.baidu.com/p/4536040858 但他的死把他推向了神坛!!!这一点连披头士的其他成员也这么认为的:http://www.jiemian.com/article/319229.html 他们并不认为列侬是虫子的灵魂!但我承认列侬的思想是比较深邃的,但这只是相比一般流行音乐家而言!他并不是真的哲学家,他的那些思想大多是乌托邦式的,也帮不了当初这个社会和时代。对现在这个时代更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就现在来说,这些思想都不时髦了,太“传统,大众”了!


  但没有保罗的音乐天赋,他成不了大器!有保罗在,他们相得益彰,一个在曲调,音乐上把控,一个在主题内容,装逼上把关(这方面保罗确实不擅长),使得乐队无敌天下!事实上,乐队在60年代中后期,确实做到了考虑市场因素的同时,保留自己的特色,同时适当引领歌迷口味跟着自己的特色和风格走,并把音乐做到一定高度!60年代中后期,确实是他们音乐的巅峰期!可惜,经纪人的死和乐队内部的各种矛盾,使得披头士解散了!以现在的眼光看,披头士存在的时间算非常短的。但列侬的死,把列侬推向神坛,把整个披头士也推向了神坛!使得乐队在列侬死后,乐队解体多年后,又重新焕发起超强的生命力,销售了大量的唱片!在这点上,猫王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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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MJ: 关于MJ的艺人身份我想不用介绍了,大家都耳熟能详:歌手、词曲创作人、舞蹈家、音乐家。当然,还有一堆头衔我就懒得说了,因为这和艺人身份无关!但可能有些人不知道,他也精通不少乐器!已经知道的是钢琴,贝司,吉他,架子鼓。据说“history”这张专辑里有不少乐器演奏是由他完成的。而且他的吉他手说过,他精通所有流行音乐的乐器,但是他从不炫耀,把现场演奏的任务都交给了真正的琴师。这也体现了他性格里的完美主义!

  他的星座是处女。处女座的特征之一是完美主义,但他的性格是极端完美主义!也因此,我觉得MJ做音乐特别“别扭”,“拧巴”!在这方面,披头士要比他“随意”的多!举个列子,不少乐评觉得“off the wall"和“thriller”比之后的bad,dangerous,history要好!我个人觉得也是这样!为什么?


  我个人觉得这和mj的水平下滑没关系,我觉得是因为他内心的“别扭”。因为颤栗太成功了,对外界是冲击,对他个人内心冲击更大!!!他想超越,他想达到更高的高度,但内心已远不如当初平静了!当初是自然而然的发力,现在变成刻意了。记得当初看过一份报道,制作“墙外”时他总共才准备了10首歌,专辑里也都出现了。颤栗时,他准备了也20首歌不到。最后选了9首歌。


  但到真棒,危险,历史时,他每专都准备了几百首候选歌曲,他想表达的东西和音乐元素太多,越挑越别扭,越挑越刻意,越刻意越不自然!因此这三专里,虽然每专里都有不少经典曲目,但每专里也都有些莫名其妙,我个人觉得多余的歌曲。所以出来的效果不如前两专那么整张专辑一气呵成,自然天籁的感觉。虽然,我承认后三专里的经典曲目不比颤栗少,而且比off the wall里的精彩曲目更多。但整专的感觉就不如墙外,颤栗那么浑然天成!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这就是为什么墙外到颤栗只隔了3年,颤栗到真棒要间隔5年才推出的原因!到危险和历史专辑的推出又分别间隔了四年。我记得92年,曾在一份音乐杂志上看到一篇转载滚石杂志的文章里说:MJ时隔四年,终于鼓足勇气推出了“危险”这张专辑。呵呵!连当年的滚石杂志也知道MJ的脾性。也因为这个原因,MJ比另两位大神推出的专辑数量要少得多得多!

  到了01年,MJ竟然间隔6年才推出“invincible”这张专辑。MJ投入了有史以来最巨大的制作费,专辑却迟迟不推出,为此还和索尼闹起了矛盾。做出的唱片虽然不错,但21世纪前的老迈迷都知道,无敌已没有MJ的味道了,都不像MJ的音乐风格了。整专里,MJ自己作词作曲的比例极少,降到了历史最低!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内心的这种“执拗”和“恐惧”所致。既想在艺术上达到顶峰,又想在流行度上做到极致。所以,出来的效果就有些“别扭”。不过客观来说,这也属正常!MJ毕竟是人,但他曾经达到空前绝后的高度,也因此大众媒体舆论对他出奇的苛刻,他自己对自己也是难以“释怀”。这就是高处不胜寒!

  所以,如果说Beatles是在“随意”但又有算计的在发挥着他们的天才,Prince是在“随性”而又放纵的在挥洒着他的天才的话,那么MJ就是“执拗”而又“过于谨慎”的在使用着他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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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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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唱片销量:


  关于唱片销量,这是迈迷,迈黑,猫吹,虫吹争论激战多年的话题,呵呵!!我想说,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权威机构能统计出这三位大神在全球的准确销售数字。很多都是估计,而很多国家的认证销售数据和实销也有差异,并且数据也不全面!全球有很多统计爱好者根据各个国家的数据做过统计,但出来的结果也有出入!我个人觉得,相对比较可信的数据是维基百科的数据: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 ... rtists#cite_note-58


  它里面的数据显示: 1.披头士的全球唱片总销量(单曲+专辑)估计是6亿张,认证销量:2.694亿张
  2.猫王的全球唱片总销量 估计是5-6亿张, 认证销量:2.107亿张
  3.MJ的全球唱片总销量 估计是3.5亿-4亿张 认证销量:1.801亿张
  4.麦当娜的全球唱片总销量 估计是2.75-3亿张 认证销量:1.698亿张

  很多迈黑兼猫虫吹经常拿这个数据来攻击MJ!当然,这个数据有一定的靠谱性。但那些猫披吹却忘记了一个事实,或者说存心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猫王总共发行了100多张专辑唱片,推出的唱片数量多到不计其数,无法统计!而披头士推出的专辑唱片数量也有近60张之多,是MJ推出的唱片数量的2倍多,接近3倍。

  虽然,一些虫吹一直强调,Beatles成立的10年里只发行了13张录音室专辑,并以此为论据说:虫子的发片数量和MJ差不多,因此说披头士的唱片销售能力比MJ强得多。这真是鱼目混珠之谈!

  现在我来详细分析一下披头士和MJ的发行唱片数量和性质做个比较:首先,虫子发行的录音室新歌专辑确实是13张。大家都知道,录音室专辑的销量一般要比歌手精选集销量高得多。但也有例外,譬如:虫子在刚解散后发的两张精选集,00年的精选集和麦当娜90年发行的精选集就不比录音室专辑销量差。但绝大部分情况下,录音室专辑的销量是远超精选集的,并占歌手总销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这一点,披头士也是如此!

  那我们来看,MJ发行了多少录音室专辑:off the wall thriller bad dangerous history Invincible,总共才6张录音室专辑。是披头士发行的录音室专辑的一半都不到!有人会说你怎么漏了97年的Blood On The Dance Floor呢?我想说:这是张混音专辑,根本不是录音室专辑。大家都知道,混音专辑和录音室专辑对歌迷的购买吸引力和销售力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的!混音专辑对歌迷的吸引力比精选集还低得多!因此,一般连精选集的销量都比混音专辑高得多!而且披头士在60年代也发行过混音专辑,而且也没有算进13张录音室专辑里。


  而且MJ和猫王,披头士有个最大的区别:另两位大神是一出唱片就是天皇巨星的,因此推出的唱片立刻引发巨大的销量。而MJ童年在MOTOWN唱片时代和jackson 5时就不提了,即便是他成年后推出第一张专辑“墙外”时期,他也不是天皇巨星,只是个1-2线之间的歌手!如果按照他真正成为天皇巨星的时候来算,应该是83年,也就是推“颤栗”那段时间,他才成为真正的巨星。如果那样算的话,MJ只有5张录音室专辑。

  当然,有些人会说,那他童年推出的个人专辑,还有他死后推出的专辑怎么算?我想说:童年的摩城专辑和他成年后的专辑是一个概念吗?对广大听众的吸引力是一个感觉吗?有个事实是:83年的“颤栗”让MJ成为空前绝后的巨星,但紧接着84年jackson兄弟推出的录音室专辑“Victory”,虽然有MJ参与的jacksons巡演支持,但在全球的销量只有几百万张。为什么?因为广大歌迷知道,这是杰克逊5兄弟的作品,不代表MJ!同理,墙外在颤栗的巨大成功后,由原来全球500万张左右的销量,攀升至今天的2000万张,并进入有史以来全球最畅销的百大专辑之列。但MJ童年专辑的销量并没有多大提升。为什么?因为歌迷知道,墙外是MJ个人的作品,童年专辑是魔城唱片公司的作品!


  这样的情况在披头士身上也很普遍!为什么列侬在乐队解散后推出的一系列专辑,连白金唱片的销量都达不到?而保罗·麦卡特尼推出的个人专辑,虽然销量不错,但远不能和披头士乐队的唱片销量比!因为歌迷也知道,这不是乐队的作品,而是他们个人的作品!

  可能有些迈黑还会说:那么MJ死后推出的几张专辑怎么算?首先我想说:迈迷都知道,如果MJ在世,绝不会让这些专辑推出。因为里面有很多都是半成品,一些是当年就被MJ枪毙掉的作品,一些都根本未必是MJ的作品。譬如:14年推出的“XSCAPE”里有三首歌,有些迈迷至今都在怀疑,它们是否是MJ本人唱的?都是些强拉凑数之作!关键这些作品都不是MJ参与制作的,连昆西琼斯都没有参与,纯粹是唱片公司硬凑来赚钱的!在这一点上,披头士也有相似的情况:它们01年推出的专辑“1”,因为是乐队成员的参与,所以销量极其成功!而06年推出的“Love”,因为没有披头士成员的参与,销量很一般!

  但是,即便是把MJ童年的和成年后的所有录音室专辑,以及03年和索尼闹矛盾后,索尼为了赚钱,在没什么宣传的情况下推出的一堆“狂轰滥炸”的精选集,再加上身故后推出的“半成品”专辑,所有的这些加在一块儿,MJ推出的专辑总数量也只有20张左右!


  那我们来看看披头士推出了多少专辑:http://www.9ku.com/zj/1382.htm 这上面记录的总共有44张,我告诉大家,这里面记录的还不全!我曾在国外网站上看到过介绍,披头士时至今日总共推出的专辑数量有近60张之多:http://www.hujiang.com/gequ/s101988/album/,要接近MJ推出的唱片数量的3倍!而且我前面还说漏了一点:我前面说披头士在成立的十年里只发了13张录音室专辑,这指的是在英国和全球发行的数量。但当年披头士去打美国市场的时候,在美国当年发行的还不止这13张录音室专辑,还包括特意针对美国市场推出的“特别版”专辑。我目前知道的就有:64年的“Meet the Beatles”和68年的“The Beatles”,其实还不止这两张!68年的那张还入选美国最畅销的100张专辑之一。因此,说起来披头士的录音室专辑还不止13张!


  而且在披头士解散后的40多年里,唱片公司非常有计划和算计的,充分利用好时间节点,用非常成功的营销方案来推销披头士的精选集和再版专辑!譬如:在73年乐队解散的三年后,推出了“62-66”,“67-70”两张精选集以及其他精选集,80年代借助列侬死亡的“东风”,又推出了一系列唱片。到了90年代,乐队成立30周年,又推出了一系列专辑,而且乐队剩余三位成员也出来参与制作和宣传。到了21世纪,又马不停蹄的推出一些新唱片,一直到21世纪的10年代,还有新的精选集推出!比起披头士,MJ在03年-09年推出的一系列精选集,不但数量上少得多,而且在营销方案和宣传上,几乎是没有!

  还有,尽管MJ的发片数量只有披头士发片数量的三分之一多一点,但他的唱片总销量却达到了披头士唱片总销量的三分之二的程度,这是非常了不起的!经常有人会说:披头士只成立了10年!可我想说:他们的唱片可并没有只卖10年啊?事实上,一个歌手或者乐队达到了猫王,披头士,mj的地位和高度,他们的唱片是会一直卖下去的。特别是当他们死去或者解散后,会让他们进入神坛,他们的唱片会一直畅销下去。就像我前段时间在2b吧里看到有人贴出一组数据:说10年至今,在美国,虫子卖了590万张唱片,MJ卖了560万张唱片,猫王卖了510万张左右!分列10年至今,美国最畅销歌手的14,17名和20名,这还是唱片工业大缩水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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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据我所知,猫王和披头士有一半以上的唱片销量,是在他们解散和死后完成的!而MJ绝大部分唱片销量是在生前完成的。当然,他身故后,他的唱片也依然在畅销中,并且不说全球,即便在美国也不逊色于猫披的成绩!但这时已是全球唱片工业的大萎缩时代。因此,在借“死后光环”这一块,以及用时间和唱片数量来换销量这块,他确实不如猫披占得便宜多!但同样在巅峰期的销量,以及每张唱片的平均销量,MJ不仅超过猫王,也超过披头士!


  颤栗这张专辑的销量就不用提了!其实mj在颤栗后的专辑销量也超级厉害,颤栗后的几张专辑:真棒,危险,历史,包括墙外,都入选有史以来全球最畅销的100张专辑,而且危险在前17名之列,真棒在接近前十之列,这个成绩对其他任何歌手,都是绝无仅有的,披头士也做不到: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best-selling_albums 而“历史”虽然受93年丑闻影响,销量急剧下滑,但依然达到2000万张的销量,并且是有史以来最畅销的双唱片专辑,比Beatles著名的双唱片专辑“White Album”销量更高!还有许多迈迷不知道的,他97年发行的混音专辑“biood on the dance floor"的全球销量也已达到1000万张!众所周知,混音专辑的销量是无法和录音室专辑相提并论的!但该混专依然达到了令人咋舌的1000万张销量!成为了世界有史以来最畅销的混音专辑,比第二名Madonna的混专“You Can Dance”500万张的销量,多销一倍: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best-selling_remix_albums


  还有,01年的“Invincible”,在和索尼闹矛盾,宣传极度不足,缺乏像样MV,没有巡演,再惹丑闻的情况下,全球的销量依然达到1300万张,排名21世纪全球100张最畅销的专辑里的第27名,精选集“Number Ones”排28名,也是1300万张销量: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 ... lbums_of_the_2000s_(century) 而且大家仔细看看这个榜单:Madonna01年的“Music”和05年的“Confessions on a Dance Floor”销量1500万张,Mariah Carey05年的“The Emancipation of Mimi”销量 1200万张,都被誉为麦奶和奶牛大获成功的翻身之作! Beyoncé03年的“Dangerously in Love”1200万张,Coldplay05年的X&Y的1300万张,Britney Spears01年的“Britney”和03年的“In The Zone”的1000多万张销量,都被誉为非常成功的当红之作。虽然,这是MJ自己最低迷的时代,也是他身前的最低销售数字。但怎么别的艺人非常成功的数字,到了MJ就变成彻底的flop呢?是MJ被消费过度,还是某些人和当年的传媒那样,对MJ要求太高太苛刻!!!



  记得当年92年,看电视和媒体杂志,当时欧美媒体舆论经常说的话就是:bad是mj销量失败之作,当时专辑销量是2000多万,dangerous也是销量失败之作,当时销量是1400万。可同期Mariah Carey的“Music Box”在当时卖了个1000万,就被西方媒体夸成销量神作!janet jackson的“节奏王国”和“janet”在当时卖了个800万张,也被西方媒体大夸特夸!即便是麦当娜89年的“like a prayer”销量比前两专明显下滑,也没有媒体提销量的事。同样例子在,janet,惠特妮休斯顿96,97后的专辑销售数字自然下滑(这很正常,和失败无关),媒体对她们都是理解和包容的!甚至是和MJ同级别的披头士,在96年发行的“Anthology”,别说全球最畅销的前100名,就是前300名也轮不上,依然被欧美舆论赞为畅销作品!而MJ呢?只要唱片销量达不到“颤栗”,就是冠之以“失败”两字!更荒唐的是MJ03年的精选集“Number Ones”,在当年销量就达到600万,竟然当时有个记者存心问MJ:Number Ones销量远不如颤栗,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搞得MJ冷冷的回答他一句:这是精选集,并且是非常成功的白金数字,哪里失败了?让记者无言以答。呵呵!

  当年的美国媒体和舆论对MJ确实过于苛刻和不公平!我是那个年代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不是像现在的某些小朋友那样的胡诌和凭空想象。媒体的这种苛刻甚至恶意一直持续到MJ身故!而且这也不是完全的种族歧视,其实当时媒体对其他黑人艺人还是比较宽容的,唯独对MJ就是这样!一直到他身故,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变。而且舆论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他会影响绝大部分人的认知和判断。我当时有个同学,他也很喜欢欧美音乐,但他不怎么喜欢MJ。他也说bad是销量失败之作,尽管他没有去研究过销售数据,只是听媒体介绍,就信以为真了!当然,这种舆论导向也影响了现在的某些迈黑和猫虫吹。前两天还有人在说bad的销量萧条,这张有史以来第十大畅销的专辑真的萧条?


  我不知道媒体为什么如此恶意!是因为当年MJ的过度整容让他们反感,或是MJ曾经达到过一个“空前绝后”的高度,令人嫉妒,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这就不得而知了!但高处不胜寒,越往高处,越是如履薄冰这个道理,对MJ也好,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个千古不变的真理!当然,mj在美国本土不算最顶级的受欢迎,在这一块确实猫王,披头士比他更受欢迎,这是事实!为什么?

  我发觉美国虽然属于海纳百川的地方,但在本质上还是属于传统的民族!所以,特别新潮,震世骇俗的东西,不是特别能接受!所以,美国本土像Shania Twain,泰勒·斯威夫特,Garth Brooks,席琳·迪翁,早期的玛利亚凯瑞这类人,最有市场,成绩最稳定(玛利亚凯瑞后来风格一变,销量立马下滑)。反而像mj,麦当娜这种举止惊世骇俗,容易引起舆论效应和轰动的,不会是最顶级的受欢迎!!!猫王其实在当年死前也没有那么受欢迎,但死确实让他成为美国白人文化遗产的象征,这一点玛丽莲梦露和他的情况是相似的!其实这个心理很好理解。为什么姚明去了美国就成了中国人心里的英雄,而一个林书豪其实和中国人没关系,他的内部底蕴也是全美国化的,可我们中国某些人就是喜欢莫名其妙的喜欢他!这种“攀亲戚”的心里,美国人也有。呵呵!

  而披头士除了拥有美妙的音乐外,他们也很擅长推销自己(这我后文会提到),他们的举止行为,包括各方面包装在摇滚乐队里其实不属于“激进”的那一类,属于较温和,清新的那一类,甚至以今天的眼光看,他们身上的摇滚味,嬉皮味是不够足的(他们只是利用嬉皮文化推销自己的音乐)!因此,更容易被美国主流白人群体广泛接受!也因此,猫王的唱片销量,在美国占大部分。而披头士的唱片销量美国占百分之六十以上,西欧发达国家及日本占百分四十。不像MJ和Madonna,全球销量占四分之三,美国销量只占四分之一!

  当然,在MJ死后,这种情况有所改观。大家看看这组数据:http://tieba.baidu.com/p/4562620 ... 0571285#90200571285 2010年至今,美国最畅销的专辑排行榜前250名,MJ有三张入选,都是老唱片,不是那两张骗钱的半成品。虫子只有一张,猫王一张都没有。但在MJ死后,他是否能像另两位大神一样的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这还有待观察!


  但有个事实是:mj身前连续发行的专辑里,一张销量达到6500万,一张达到近4000万,一张达到3000多万,两张达到2000多万,并且身前发行的所有录音室专辑包括混音专辑都达到了1000万张以上的销量!这是没有任何歌手能望其项背的,Shania Twain和Adele做不到,猫披也做不到!快为MJ喝彩吧!!!!!!当然,某些黑子非要死揪着MJ童年魔城时代的娃娃专辑不放,那我也就懒得说了,这就变成黑迈之心路人皆知了!还有些黑子会揪着MJ的“thriller 25”和“bad 25”之类的再版专辑不放来说唱片总量,那我告诉你,虫子60年代的那些录音室专辑年年在再版,你去网上查一下就知道了!


  最后,如果你要问我他们的唱片销量比较,我想说:总的发唱片数量猫王第一(太多太烂), 披头士第二(真的也挺多),MJ第三(最少)。 总销量披头士第一,猫王第二,mj第三。每张专辑平均销量:mj第一,披头士第二,猫王第三,这就是答案!如果你问我他们三个大神的综合销售能力谁强?我想说:猫王一定是垫底的。披头士和MJ还有待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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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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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自我包装和MV:


  很多小朋友会说MJ和麦当娜是靠宣传和包装的流行歌手,像猫王和披头士才是真正搞音乐的艺术家!那如果你是这样认为的,你就完全错了!事实上,猫王和披头士也是非常懂得自我形象包装和宣传的商业明星,特别是披头士!

  猫王的发型和服饰本来就是五十年代美国年轻人的潮流。他夸张的现场表演风格与胯部扭动动作更是最早的青春偶像歌手的象征!而且他从五十年代开始,就出演了一系列青少年爱看的电影,来稳固他的个人形象!同时,当年衬衫、围巾、牛仔裤、口红在内的二十多种猫王商品接连问世,也是唱片公司为了推销他个人形象的标志!


  而披头士不仅在发型,服饰方面引领当时的潮流,让当时的年轻人争向模仿。而且在制造话题性和引领媒体关注方面,都是极花心思的。在这方面,乐队要感谢列侬,在这方面他确实很有一套!披头士当时很多引起争议和媒体轰动的话题和行为,都是他来说和策划做的,让当时的年轻人除了音乐,对他们的言行举止也非常着迷!同时,披头士还非常善于通过电影来宣传他们的音乐和唱片!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披头士从大红的63年到70年解散的这短短8年里,曾经拍过5部电影!而且分别以同名专辑命名的电影:“A Hard Day's Night”“Help!”“Magical Mystery Tour”“Yellow Submarine”“ Let It Be”。而且他们拍的电影和猫王的电影可不是同一个概念,猫王的电影纯粹是叙事性电影,电影产生的目的就是为了票房。可披头士的电影是音乐电影,电影情节不明确,而专辑里的歌曲却反复在电影里出现,说白了就是为了推销专辑而拍的电影。而且披头士非常有推销意识,通常是在电影上映的一周后,专辑才紧跟着推出!而且这些电影题材多变,披头士在这些电影里的形象,服装,造型也多变,特别是“Help!”和“Magical Mystery Tour”这两部电影!


  另外,还要阐述一个事实:很多迈迷会认为MV是由MJ发明的,或者MJ是最早拍MV的那一批歌手之一,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其实MV在披头士的时代就有了,目前我知道的就有“Rain”“Paperback Writer”“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Penny Lane”“Hello, Goodbye”“Lady Madonna”“Revolution”“Hey Jude”“Something”“A Day in the Life”这十部音乐录影带!我不知道音乐录影带这种模式是否是披头士发明的,但他们是我目前为止看到的最早拍音乐录影带的歌手!

  因此,说MJ是靠音乐录影带才成为超级巨星的说法是不公平的,MJ只是把音乐录影带的内容和质量做了个质的提升而已。事实披头士早就玩起了音乐电影和MV了!而且在披头士时代,他们为什么能在十年内超越所有歌手,除了非常不错的音乐外,非常善于经营和形象包装,以及精于市场推销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如果没有精明的商业包装,纯粹靠音乐质量,我敢说披头士不可能达到这样的商业成功和地位的!所以说:虫子是他们那个年代最善于包装和商业运作的歌手.因此,他们骨子里也是商业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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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7-11 16: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他们各自的巅峰期:


  猫王: 猫王真正的巅峰期其实不算很长!应该是从1956年-1963年,从64年开始,他在歌坛的成绩就被披头士全面超越了!不管是单曲还是专辑。于是猫王把事业的重心转移到电影上,拍了一堆烂电影。但在64年以前,他在歌坛绝对是横扫天下,无人匹敌,没有任何对手的!

  但自从披头士震惊欧美歌坛后,一直到披头士解散,猫王在乐坛的成绩始终被披头士打压着!到了68年,电影业不景气,猫王重新把事业重心转移到歌唱上来。并参与了一档以他名字命名的电视音乐节目,并重新开始发行大量的专辑唱片,并因此让很多乐迷重新拾起了对猫王的喜爱和关注!

  69年开始,正式驻场赌城拉斯维加斯的国际饭店举办现场演唱会,并由此一直延续了8年,一直到他身故!期间也马不停蹄的在全国各地巡演,并不停的发专辑唱片。在这些全国巡演里,最著名的是1973年1月14日。在夏威夷的火奴鲁鲁国际中心大剧场举行的全球卫星直播的演唱会,这也是人类首次全球卫星直播演出!据说当时的收视率空前火爆,收视率超过人类登月直播。

  可以说,从69年-77年,是猫王一生中最疲于奔命的年代,为的是缓解个人的经济危机!但这段时期,猫王早已过了巅峰期。虽然,他依然是全球最著名的歌手,但他的音乐作品还是60年代时的那类温和,平庸的作品。实际上,自60年代以来,他象50年代那样显赫的作品非常少。而在舞台表演这块,巅峰期时的那种狂野,热情,奔放的风格已不复存在,变成了温柔的嗓音和演唱风格,感觉没有任何新意!而大量的酗酒和吸毒也是从这段时间开始,并因此造成了他晚期过于肥胖的身材。

  虽然那时的他已不是唱片销量和billboard榜单表现最出色的歌手,但因为他过于巨大的名气,他的演唱会依然受到媒体和歌迷关注。其实在赌城的多年驻唱,他是在吃他声望的老本,他并没能吸引更多的新歌迷!在这点上,有点像现在的小甜甜布兰妮!

  但猫王的死,把他又重新推向巅峰,并且进入神坛,让他不朽!美国主流媒体这时才发觉他作为美国文化遗产的价值,并大肆宣扬。大量怀念他的歌迷以及被他的知名度吸引的听众,再次纷纷掏钱购买他的大量唱片。这次的巅峰和当年的巅峰的区别是:当年他风华正茂时,可以在短期内拥有快速而巨大的唱片销量。而这次的巅峰,虽然不会在短期内引起快速的销量增长,但每年都会有稳定而可持续的唱片销量,从77年一直持续到今天从不间断。也因此,他身后直至今天,卖出的唱片数量不逊色于身前卖的,甚至更多!这才是真正的不朽!



  Beatles: 虫子的巅峰期应该是从63年乐队的第二支单曲“Please Please Me”大获成功后开始的。从此他们一发不可收拾。从63年的第一张专辑“Please Please Me”开始,一直到70年的最后一张专辑“let it be”,他们以每年平均2张专辑的速度在出唱片,但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因此,可以说乐队从成名到解散之前,这8年时间,他们始终处于巅峰期!

  有人会说:哇!披头士太伟大了!我承认他们很伟大,但他们也确实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我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先来讨论一个猫虫吹经常喜欢歌功颂德的论点。他们说:猫王,披头士在billboard榜单上的成绩,是现今艺人都无法达到的。特别是披头士,他们在美国billboard榜上的冠军单曲有20首之多,是至今所有艺人无法超越的。这没错!但有个客观的事实也是被大家忽略的,那就是:在猫王和披头士的时代,摇滚先驱,前卫艺术家有许许多多,但光芒四射,并名垂青史的超级明星和摇滚巨星却不太多,甚至很少!!!


  我们先来看猫王。猫王顶峰的年代,几乎没有什么摇滚巨星和他竞争市场。摇滚还是新鲜事物,就算有那么几个乐队和歌手,也是二三线的,在商业上和销量上都挺一般。唯一一个名留青史的歌坛巨星Frank Sinatra,却不是唱摇滚的。当时,唯一能算摇滚巨星的只有一个,就是猫王本尊。因此,竞争压力和现今的歌手比,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我们再来看看披头士的年代:那时的猫王已经在走下坡,并且转行去拍电影了。而当时唯一能算商业巨星,并和披头士竞争的,就是比披头士晚出道两年的The Rolling Stones。说到这里,有些人会说:那会儿有很多啊,譬如:Little Richard ,Chuck Berry,james brown,Aretha Franklin,Stevie Wonder,diana rose等。对于这些人,我想说:他们都是黑人,他们现在虽然艺术地位很高,可在当时,他们根本不会引起主流白人的兴趣,他们的听众只能是黑人,其实听众范围很小,所以根本不能对披头士形成任何竞争,更别提威胁!


  还有些人立马会给我列出另一大堆唱片销量大鳄的名字,例如:Led Zeppelin,Pink Floyd,Queen,Eagles,ABBA,Elton John,Bob Dylan,Genesis。。。。。 呵呵!我可以告诉你们,以上这些人里:Led Zeppelin和Pink Floyd,Elton John虽然60年代末出道,但他们真正走红是在70年代(这资料一查就明白)。而Bob Dylan虽然在当时属于前卫音乐家,却不是商业巨星。至于其他几位,都是70年代出道的,那时披头士已经解散了!

  当时,在披头士统领乐坛的年代,除了滚石乐队外就只有两个乐队算比较出名,他们分别是The Beach Boys和The Who,但他们只能算一二线之间的乐队。在欧美摇滚史上,真正的销量大鳄和歌坛巨星绝大部分都是70年后产生,并在80年代开始百花齐放的,同时也是在那个年代黑人歌手开始进入主流舞台的!即便是大名鼎鼎的The Doors“大门”乐队,也是在披头士快解散时成名,并在70年代初大红大紫的!曾经有人和我说,60年代不是还有个Barbra Streisand吗?呵呵!我想说,她那时可不是唱摇滚的,而是唱百老汇音乐剧的,这也算???

  因此,Beatles在他们的年代能在billboard榜上拥有20首冠单,除了他们天才的音乐天赋外,当时没有真正的巨星,竞争对手少也是个很大的因素!大家看看下面这个榜单:维基百科有史以来百大最畅销的艺术家排名,在这个榜单里,在60年代大红大紫的艺人能有几个?大家看了就明白了: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 ... rtists#cite_note-58


  当然,如果披头士不是那么早解散的话,我相信他们的巅峰期还会更长一些!但老天对他们确实是最厚待的!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对乐队来说,比不解散更有利!首先,时隔三年,该乐队先发了几张纪念精选集,而且乐队四个人都活跃在乐坛,保罗单飞后在乐坛也颇有建树,列侬虽然在音乐建树上差些,却时常做些出格并引人注目的举动,让世人忘不了他们。其次,正在大众期待乐队复合的时候,列侬的死把列侬推向了神坛,他以前那些怪异,装逼或者是乌托邦理想式的行为,即刻把他推向精神领袖和反战斗士的地位,也把披头士乐队推向了一个他们自己都从来没有达到的文化高度!可以说有些方面是乐队借了列侬个人的光。从此以后,什么嬉皮士潮流带动者,垮了一代的代言人啊。。。。。等等高帽都按给了披头士!(这其实都不是乐队的初衷)


  也从这件事后,披头士另一个高潮又开始了。而且妙就妙在列侬死了,他起到了他死的作用。另外几位前队员依然在,他们活着也起到他们活着该起的作用!并且每当乐队有纪念唱片推出,剩余三位成员依然会准时集合,按时出发,全力宣传和制作他们的唱片。在这点上,披头士比猫王更幸运!

  我个人觉得,如果列侬没死,即便他们后来复合了,披头士乐队今天的历史地位反而不会有现在的情况高,商业价值也不会有如此巨大!有时,失去的东西总让人念念不忘,得不到的反而是最好的。列侬的死让他自己不朽,也让Beatles永远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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