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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5: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20510124405.jpg

这个贴是上图中这摊烂事的延伸。我的目的不是在这谴责上图,而是想给我们的“年轻”歌迷们说一些现实的东西。

我和所有正常的歌迷一样,10多年前从一个小歌迷一步步走过的,前两天和月之暗面版主见面的时候,还一起聊起小时候追MJ的岁月,甚为好笑。但我想,我说下面的话并不会破坏大家追逐MJ的梦,反而希望能让各位更理智的看待事物。

(先让我吐个槽,我真心不想发这些烂贴,我天天听着我的小曲儿工作工作挺好的,挺享受的,没必要在这里谆谆教导,但下面的话我却不得不说了。憋了1-2年,难受,看不惯。好吧,开始。)

1.MJ是人,不是神。
流行之王、天使、歌神、舞神......

这一切的称号都是人给的。有的是歌迷给的,有的是公司塑造的。但MJ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和我们一样要吃饭睡觉拉屎放屁,他不会凌波微步,他不会翻筋斗云。请以一个人的标准看待这个人。

2.可以符号化,不要神圣化。
MJ一直在引领潮流,引领文化。他去世后不管是歌迷还是媒体,愿意将他符号化,用各种概念去定义他,这没有问题。但切记不要神圣化,不要以为他就是真的那样完美无瑕、一层不变。还是那句话,他是人,歌迷不要敏感到一说现实的问题就感觉MJ被玷污了。没有那么娇气的流行之王。

3.“商业”不是贬义词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与MJ相关的一切均不能出现“商业、钱、炒作、借名”等关键词。否则就有歌迷跳出来骂。

“商业”只是一个中意词,不管你能不能理解,MJ就是商业模式下最成功的艺人。最专业的商业模式+极高的才艺=天王MJ。

如果没有商业,我们天朝人不可能知道远在美国还有人叫MJ。你买的碟,你看的MV,你生活的这个社会一切都是商业。

天下之大,有才之人太多了,那些没有商业支持的“地下艺人”我们认识几个?

4.遗产的价值跟受众度成正比
什么是MJ的遗产?无疑问,是那些作品和他本身这个符号。但这些东西若没有人关注没有人买单,怎么体现价值?没有价值谁会选择投资MJ如今的项目?请少喊一些大而空的“为了爱”,更多的尝试理解【商业市场规则】。

请看到任何需要买的东西,就大呼“XX又来圈钱了”的歌迷自觉闭嘴。你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什么东西不需要付钱?既然没有,凭什么要求MJ就必须免费?

5.做好歌迷的本分
歌迷的价值是为了支持歌手本身。你不是MJ的管家,你不是MJ儿女的老师,更不能是黑各种MJ项目的最大推手。用最极端的法则来讲:歌迷就是为了维护歌手在任何外部环境下最优秀一面而生。请时刻提醒自己,任何的动作之后,社会大众会如何看待MJ?历史长河中,这件事会让MJ被怎么看?

多些理解,少些指指点点。



行了,就说这么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不幸你中了枪,请别急着跳出来,想好了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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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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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助人奖

发表于 2012-5-10 15: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喜欢的歌,静静地听
喜欢的人,远远地看
喜欢的玉,细细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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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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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5: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使劲!
这句话我很喜欢,“MJ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和我们一样要吃饭睡觉拉屎放屁,他不会凌波微步,他不会翻筋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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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5: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好帖!
回去了,即使从未真正靠近你一步。
回去的路上,蓦然回首,是你消瘦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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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5: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But I Am Only Human.
----- Will You Be T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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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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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6: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妖不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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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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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6: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真好啊!从一开始的神化崇拜,到后来一种类似亲人的看待,是大多数迈迷认识领悟的一个过程!歌迷自身也在成长,思想也会慢慢成熟,有资深迈迷像这样站出来引导一下很重要很重要,谢谢!真的写的很棒!
亲爱的迈迈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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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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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6:2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爱”有时会伤到被爱的人,所以非常需要正确理解爱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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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之爱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5-10 16: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吧,你还真不必在乎别人的态度。每个人爱MJ的程度和方式都不一样,这个无法做到一致。你可以做你的“本分”歌迷,但人家就愿意把他当神一样供着,你不能说人家这样做就不对。

点评

是。无论怎样,不要走极端就行~毕竟他的歌迷各个文化层次的都有,理事的自然不会太过~有些事也强求不来。迈迷多,更需要彼此理解。  发表于 2012-5-11 00:03
zbh
就是,每个人爱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不能强求  发表于 2012-5-10 17:03
你这次说的有点靠谱,难得  发表于 2012-5-1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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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之爱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5-10 16: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了,就说这么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不幸你中了枪,请别急着跳出来,想好了再发言。

我觉得你还是把后面那句话修改一下的好,你是发帖者,请首先尊重和你不同意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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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6: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迈之爱 发表于 2012-5-10 16:33
我觉得吧,你还真不必在乎别人的态度。每个人爱MJ的程度和方式都不一样,这个无法做到一致。你可以做你的“ ...

说的好,每个人都有自己表达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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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7: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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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的约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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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7: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有人聚焦的地方就有辩论,什么事都有不同看法,大家都有表达各种爱的方式,都奋不顾身。只是希望爱的时候,不是另一种伤害,尽可理智清醒些。
只为你盈盈一笑,我却逃也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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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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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8: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对,支持下
WHO'S B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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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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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0 18: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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