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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州日报10月13日的一篇文章,作者是周庆安,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公共外交研究室主任周庆安。
迈克尔·杰克逊已经死去2年多了,但是死亡仅仅只是开始。最近,杰克逊私人医生莫里在杰克逊去世前的抢救中涉嫌“过失杀人”一案二审开庭,只要这场审判没有结束,杰克逊的死就没有结束。
如果死亡的不是杰克逊,而是一个50岁的美国老农民呢?的确,我承认民不举官不究,如果死者的家属不诉至法院,很可能一个医疗事故就会草草收场。但是如果诉诸法院呢?那么不管是美国的府谷县一名普通孕妇,还是上海一位被麻醉后呛入浓烟致死的手术患者,他们的主治医生都将面临法律的考察,而其中比较典型的是过失杀人。
过失杀人是一项不考察动机的罪名,但对于某些职业来说却是重罪,比如医生。一个人如果可以不死,但在某些场合和情况下失去了生的机会,那么就有被非法剥夺生命的嫌疑。在医生面前发生这一切,用过失杀人提起诉讼,是完全有道理的。
有人可能会问,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一旦没有治好病,医生就得上法院。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考察医生职业道德的规范和标准已经足够多了,在此我可以仅列举几项,医生在关键时刻是否在场,医生是否尽全力治疗,医生是否调动充足的医疗资源,使用合理的药物。在杰克逊的死亡案件中,检方询问证人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你有没有听见私人医生莫里打电话叫救护车。尽管莫里可能在场,也可能使用合理药物,但是他没有根据药物辅以关键的照顾,在杰克逊最危急的时刻没有打电话叫救护车,检方就有理由怀疑他没有尽到职责,涉嫌过失杀人。更何况,他从杰克逊那里每个月赚十万美元。
从这些简单的列举项我们可以看出来,过失杀人并非是对医生这个行业的苛求。过失杀人的认定,当然要经历一个严格和复杂的程序,独立的医疗评议机构、法院、陪审团都要在其中发挥作用。这个罪名的起诉其实说明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没有尽职就有错。它其实只是告诉每一个职业,你可以因为这个职业拥有无上荣耀,你也可以因此家财万贯,你还可以因此看淡生死,但有一点是不行的,那就是你无权在你的职业中放弃你的责任。无论杰克逊死还是不死,莫里罪名成立与否,这个罪名都应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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