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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央视焦点访谈演了,天津市的车主多年来除了交国家规定的养路费外,还要交一笔所谓的道路通行费,
这个费用是天津的地方政府自己收的,说是用于还那些贷款建设的公路的贷款,
市民说这个费用是年年强制要交的,说不管你走没走贷款公路,都必须要交,而且逾期不交的话罚的滞纳金还特别高。
很多天津市民都很质疑收费的合理与合法性,天津的人大委员也在采访中表示这个费用是明显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人的头上。
央视的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民、专业律师还有天津的相关官员,
当记者采访到官员时,从养路费征稽处周副书记那里得知这笔费用每年天津政府能征收上来大约14亿元,
然后记者采访了天津市政公路管理局规费处的刘博副处长,问这些钱花在哪了,
记者问道“每年要偿还的公路建设贷款量有多大?”
刘副处长居然支支吾吾的说“这个偿还…………因为这个事我不好再说太细”!
记者又追问“这个通行费的收支,对社会公示过没有?”,刘副处长马上就答“没有,国家对公示是有规定的,不是什么都要公示”
靠啊,为什么通行费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一年收14个亿啊!而且一收就5年!而且“这事不能说太细”。。。
钱都哪里去了呢?有关部门应该查查吧!应该给民众一个交待
而且这样的事,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在发生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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