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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记者侵权案”出现戏剧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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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岛主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8-28 14: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道富士康"超时加班" 两记者遭天价索赔3000万 2006-08-28 09:19:05 来源: 南方报业网(广州)    核心提示: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属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记者王佑没有想到,6月采写的两篇报道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影响,房产被查封、存款被冻结、对方要向她索赔2000万,“我几辈子也还不清”。 6月15日和22日,《第一财经日报》(以下简称《一财》)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两篇报道,揭露台湾首富郭台铭在大陆投资的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深圳的工厂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富士康认为报道不实,侵害其名誉权,其法人公司鸿富锦公司7月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佑和《一财》编委翁宝,索赔3000万,其中王佑2000万,翁宝1000万,并提出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了两人的房产、汽车和存款。据了解,这是目前中国大陆向媒体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也是首例越过报社直接向记者起诉并查封记者私有财产的案件。 富士康的起诉理由 “该报道未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严重不符。多处使用了‘逃离’、‘特殊管理’、‘残酷’、‘乱窜’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对原告员工的工作环境妄加贬损性的评论。使广大读者对原告及其经营的‘富士康’品牌产生了重大的误解,造成原告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 从“超时加班”到“血汗工厂” 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记者王佑采写的《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以一名富士康普通员工的口述实录形式,揭示了长期以来该集团在深圳代工厂所雇佣的20万员工中间,普遍存在的超时加班及公司工资等管理制度存在一定弊端等事实。王佑表示,采访过程中,她通过网络渠道联系采访了多名富士康员工,有完整的采访记录;还向富士康集团外联部确认了核心事实,根据外联部工作人员的口述录音,进一步修改了文章。 巧合的是,就在6月14日,各大网站转载了英国《星期日邮报》的文章《苹果中国代工厂探秘: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300》,文章就是以富士康为背景。很多网站把两篇文章一起做了专题,更有网站把富士康称为“血汗工厂”。 富士康随即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一些主流媒体公开工厂现状,其间,多家媒体进行了追踪报道,不少报道与《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相符合。 “编委会经过讨论,决定派王佑再做跟进报道”,翁宝说。6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又刊发了《富士康离职员工:底薪很低福利很好》。报道中,该厂员工表示,像富士康这样庞大的企业,其规模效应所带来的工人待遇,也有比一般中小代工厂优越的一面。 6月30日,富士康两位代表到《第一财经日报》约谈翁宝和王佑,“他们说报道让他们很被动,希望我们不要继续”,王佑表示,“但是没有对文章的真实性提出相关质疑”。翁宝说,双方此次谈话氛围是愉快的,“我们还约了再次见面,但是双方日程没安排好”。 富士康两位代表之一、富士康旗下子公司赛博市场总部副总李广在与记者的通话中表示,不经过公司同意,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私人财产遭法院查封 翁宝和王佑都没有想到,双方没有再次会面,迎接他们的却是诉讼、巨额的赔偿诉求和财产的被查封。 据报道,7月4日,鸿海集团董事长、台湾首富郭台铭在日本表示,富士康正在考虑是否对英国一家媒体提起诉讼。这个表态之后几天,诉讼落到了翁宝和王佑的头上。 民事起诉状中,鸿富锦称:“王佑的报道未经调查核实,与事实严重不符。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鸿富锦提出了3000万的赔偿要求,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做出了民事裁定书,查封翁宝和王佑的相关财产。 《一财》公开支持记者 针对富士康工作环境的报道引起强烈反响之后,苹果公司派出庞大的调查团,进驻富士康展开调查。 8月18日,苹果公司发布了一份报告称:富士康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CodeofConduct》相关要求。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法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 而富士康和《一财》之间,“8月8日,富士康曾给报社发了一份律师函,特意提醒‘贵报社并未列为被告,敬请留意’”,翁宝说,另一方面,“目前我们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 《一财》管理层对自己的记者表示出绝对的支持,在即将发表的公开回复函中表示,“王佑记者的报道属于职务行为,本报将坚决站在王佑和翁宝的背后,支持其二人全力应对诉讼。贵司将翁宝列为被告,与法不符,本报郑重向贵司要求撤销对翁宝的起诉;同时解除对翁宝和王佑个人财产的查封。针对查封二人财产行为,本报表示强烈谴责。我们相信,贵司这种以公司组织行为针对记者个人的做法,势必引发中国新闻界的公愤。” 台湾同类诉讼的复制? 鸿海在台湾也提起过同样的诉讼。2004年4月29日,台湾《工商时报》刊出记者旷文琪的一篇报道,提及鸿海连接器报价七美元,遭竞争对手耳语打击,鸿海认为文中暗指鸿海产品价格高、质量有问题,其商业利益损失达3000万元新台币,于当年5月向法院申请假扣押旷文琪财产获准。 此事引起了台湾新闻界的强烈反弹,时任台湾记者协会会长吕东熹说:“记协发表声明谴责鸿海,同时发动新闻界联署,四天之内近千人参加联署。”强大压力下,鸿海撤销诉讼,2004年12月20日和《工商时报》及旷文琪达成和解。吕东熹认为,鸿海最后撤诉,也有来自国际上的压力,“鸿海是国际企业,我们声明准备通过国际媒体要求世界各国将鸿海的产品列为拒绝往来户。果然,鸿海立即托人与我们接洽、解释,最后和解落幕”。 吕东熹说,“本案对财经记者的阴影仍然存在,旷文琪事件发生后,私底下虽然有部分财经记者表达声援,但都不敢正式出面,参与联署的财经记者也不多。一方面可能财经记者与大财团原本就存在亲密关系,但实际上还是忌惮着财团的压力”。 专家说法 “这是一种震慑、淫威” 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称此案的诉讼对象完全错误 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将记者个人列为被告的做法很少见,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乃蔚认为,列记者个人就是为了整垮记者个人,不愿意得罪报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则认为这个案子很荒唐,“大企业应该接受公众和媒体严格的监督。最荒唐的在于诉讼的对象不是媒体本身,而是记者,记者在自己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的,所以诉讼对象是完全错误的。另外,法院受理此案后,没有做一个基本的审查,就采取措施查封了个人的财产,给人的感觉是任何一个环节都留下了严重的错误”。 贺卫方说,中国的法治刚刚起步,有时候会让一些人觉得只要有办法把路摊平,搞掂,什么事都能做到。“而他们又有强大的阵容和财力,实际上迄今为止,他们的判断是对的”。 “这是一种震慑、淫威”,贺卫方说,“他是要用这样一种方式使其他的媒体产生一种寒蝉效应,我想这也是案件处理中司法界必须要考量的问题,如果媒体对企业行为、政府行为都不敢去发表批评性的意见,那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案子无论结果如何,到目前让人非常忧虑”。 贺卫方觉得西方国家处理这类案子的经验值得借鉴,“是否立案应该有一个相当严格的审查,比如是不是有实际恶意的证据,诉讼方必须要提交证据表明,被诉方明知道所报道的内容是虚假的,还要把报道发表,才能构成一个立案的条件”。 “最后会不会判3000万?我觉得不大可能”,贺卫方根据自己研究众多案例的经验说,“诉讼人狮子大开口,最后的判决往往都很少。但是非常讨厌的是,我们国家法院在受理这种案子时,是按标的额来收取诉讼费,主张的越多,法院的收益越大。这个案子我估计有20万以上。最后判决数额很少,比如赔偿30万,但诉讼费是按3000万收取的,而诉讼费又往往是由败诉一方缴纳,等于如果两个记者败诉,不管判赔多少,他们要付出的代价相当大”。(南方都市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王吉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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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8 14: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 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 2006-06-16 10:31:05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富士康外联部的贺小姐告诉记者 生产线上没凳子,除少数员工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连续12个小时站立着干活,不得说话。在公司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假设在车间里设凳子并允许说话,将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   本报记者 王佑 发自上海 在富士康深圳基地,23岁的陈峰(化名)正在琢磨,怎样逃离这家他刚工作不到一年的全球500强企业。 这段时间,他亲眼看到三个年轻女工因为经常加班,晕倒在了生产线上。他自身的亲身经历更让他觉得这不是一个适合工作的地方。 富士康外联部的贺小姐告诉记者,员工在车间晕倒并不是在公司加班过多,而是身体素质差,“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 三个女孩的倒下 在富士康深圳龙华工业园生产一线上作业的,大都是一些20岁上下的青年。他们学历不高,辛苦一个月的报酬大约1000多元。 生产线上没有凳子,除了少数员工之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须站立工作,连续12个小时不停干活。工作完毕后,操作工们还需要留下来开夜会。 遇到晚上倒班,有些小姑娘吃好饭只能在楼梯上坐一下,然后进入生产车间直至第二天清晨。如果谁在楼梯上躺着睡,将被管理人员记过。 车间里不允许说话。在公司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假设在车间里设凳子并允许说话,将会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 “12个小时啊,就像罚站一样。我一个男人都受不了,何况她们呢?” 深圳基地外联部的贺小姐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12个小时的连续作业基本不可能,公司订单非常多,但都是8个小时一轮岗的。 “员工晕倒实际上是因为他们本身的身体素质差。”她说,“富士康包吃包住,又买保险等,很多人都想挤破头进入富士康。” 据她说,几年来,很多人都通过缴纳千元的中介费方式,伪造文凭进入富士康。“他们正式工作以后,经常会有人晕倒或出现突发状况。” “于是,公司就对这些工人一个个检查身体。查过以后,公司惊奇地发现,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都有病。小小年纪的他们,甚至还有一些人查出白血病。” 因此,富士康从今年3、4月份起,不再从劳务市场招收这类普工,而是与国内1000多所中专技校合作,直接寻找职员。 她说,有些地方确实没有设凳子。但这是因为设备的要求,有些设备需要员工站立,但也有坐着工作的。“不可能有员工坐走廊上休息的,车间附近都有休息室。” 她还强调,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富士康不会通过国外伙伴的考核。 富士康的“特殊”管理 相比这些小女孩,陈峰要幸运许多。 但他所经历的3个月培训,外人看来也颇为残酷。 新职员培训分为生产线实习和企业文化课程。每天早上6点40分起床后,陈峰必须吃得很饱,振作精神接受12个小时的体能考验。 实习人员同样没有凳子坐,大部分时间都要站着,且不能东倒西歪。否则,被抓到就是劈头盖脸一阵训斥。几个月下来,从生产线走到宿舍,每个人已筋疲力尽,双脚生满水泡。实习期间,还要穿插一些企业文化的课程培训,8个小时的千人集训场面,蔚为壮观。 富士康还指定了“限制加班时间”的措施。每人按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加班时间。如果一个员工的每月加班时间超过指定小时数,超过部分算义务加班。 在大多数职员看来,富士康的管理有些“难以理解”。职员们也承认,容纳13万人、拥有10个食堂的偌大工厂,一些特殊的管理方法确实必要。自1991年至今,集团年均营业收入保持超过60%的复合成长率。 每天下班,无论有没有货车经过,工人们必须进入厂区的“人行道”走回宿舍,不能乱窜;下班后谁忘记拔掉计算机插头,罚款1000元;如果因工作需要调换部门,职员的电脑将被拆开三次,检查机型内外的编码是否匹配。 公司的大部分会议都在休息时间召开,如周末或者晚上下班,有时一开就是3到4个小时,如果不去一律按照旷工处理。6月初,富士康高层发现,相关机密文件丢失。管理部门规定,严禁任何员工携带笔记本电脑、MP3、U盘等进入厂区。最近,富士康在公司内部组织了一次非自愿捐献骨髓活动。一位被要求参加活动的员工迷惑不解的是,为何这次的骨髓验血特别隆重?公司的一个副总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专案组,一些员工甚至不上班也要去验。同时,籍贯为山东、河南、江苏、陕西、山西的男员工被点名参加,而其他地区的则不必。富士康在工作纪律上要求一向严明,谁迟到,谁就会被惩罚。但本次活动为何如此兴师动众?后来他听说,原来是富士康的一位高层亲戚得了血癌,而该人士的祖籍是山西,母亲又是山东人,所以北方人的血缘会近一些。这才恍然大悟。公司外联部贺小姐则说,捐献确有其事。公司有一位职员有一种特殊的病,所以限定了一些范围。记者询问,是否这位员工是普通职员呢?贺小姐则答到,是一名公司职员。“平时,如果员工有这方面的需求,我们也组织大家对需要帮助的员工献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富士康员工如此形容他们的生活:“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鸡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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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8 14: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离职富士康昆山工厂女工:底薪很低,福利很好 2006-06-22 10:36:51 来源: 东方网  本报记者王佑发自昆山 6月20日,在35摄氏度高温的烘烤下,靠近昆山市区的玉山镇上,富士康的十多家工厂并不安静。来来往往的装卸车辆,挤在各个厂区门口,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女工:一月休息一天此时,已满19岁的小亚(化名)骑着自行车,在镇上的新乐村里悠闲地转悠着。从富士康电子发展(昆山)有限公司(下称“电发厂”)离职,2个多月以后,她并不急着找工作。 “我太累了,需要休息。”体型略瘦、已有眼袋的她停下车,在一冷饮摊边买了一杯2元钱的冰沙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2004年,年仅17岁的小亚从中专毕业,与100多个同学坐着大巴来到了这里,毕业前夕,学校要求每人上交几百块钱,以便安排工作。 出人意料的是,世界500强公司果然忙碌,除每天的工作量达到12个小时之外,“五一”、“十一”基本不放假。“我记得,连续7天的节假日中,最多的一次就放过2天。”小亚是电发厂组装线上的一员,底薪274元。在转正前的6个月,她的底薪是320元,无社保等福利,只有加班工资。 每天早上8点,生产线上的十几个女工坐在小矮凳上开始组装零件。所有女工的凳子,必须在生产线内的一条直线上一字排开,否则就会被管理人员骂。工厂内不允许讲话,也不能玩手机。 中午1小时自由活动,下午继续干活,直到晚上5点左右。女工们用40分钟左右的时间吃好饭,接着干到晚上9点。 “连续作业12小时已是家常便饭,只要你习惯了就好。”小亚说起这段工作经历,面无表情。每天无休止的加班,让她经常有气无力地步行回到住地,“自行车推不动了。”电发厂的日常加班费为3元、周末4元。今年年初,公司调整了加班费,在6元到8元之间。明知上调加班费,但今年3月,小亚还是递交了辞职报告。 她的最大顾虑,即其他工厂未必会像富士康那样提供社保、医保。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电发厂对于员工的辞职都会批准。公司把新人安排在老员工手下,带上一个月,老员工就可以走了。 “每天都有人进出,所以公司并不担心你辞职。我实在不想干了,青春短暂啊。”富士康的一线女工每隔一个月倒一次班,即一月白班,一月夜班。换班过程中,可以休息一天。 “所有的加班都是强制性的。如果不加班,我们一个月1000多元的钱也赚不到。”电发厂的食堂伙食是小亚比较满意的地方。早餐、中餐和晚餐的价格分别是2元、4元、4元。如果不在单位吃,那么每天的10元钱,就会直接转入工资卡中。 小亚说:“同事们的身体都还不错,有些员工为了省钱不吃饭,就要晕倒。”富士康的这些员工,人均底薪在274元到300多元不等,12个小时拼命的加班,每人收入都能达到1000多元。 在电插厂员工通道旁,刚从外面吃好饭的刘栋(化名)正准备回寝室睡午觉。 今年5月,从湖南的一所技校毕业后,刘栋就被学校推荐到了电插厂工作。他的底薪是330元,加班费3元至4元,一个月收入可以上千。 “每天的工作,就是组装笔记本电脑外壳,啥牌子我不知道,听说是出口的。”新乐村:富士康员工的第二居所已经离职的小亚就住在新乐村里,离工厂约摸2公里。 村里共有370多户当地村民,每户一幢别墅。前不久,村委会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现有住户10800多人,其中四分之三为外地打工者,富士康员工的比例最高。 小亚搬出电发厂宿舍的原因之一,就是嫌它太拥挤。8到9人一个房间虽热闹,但彼此作息时间不一样,有些夜班室友一清早回来,就会惊动其他人。 而在新乐村,虽然离工厂远一些,但自由自在。“一个十平方米左右的房间300多元,我跟一个姐妹合住。”新乐村里不仅有数不清的饭店、发廊和商铺,职业介绍所也有十多家。这些介绍所为当地各类企业找人,包括台资、外资和本地公司。 相比其他公司最高500元的中介费,富士康公司的中介费至少高出2倍,达1200元到2000元一人。 这是因为,富士康昆山基地很少通过社会找人,而是与各地中专、技校直接挂钩,因此中介公司不仅要与富士康的人事部门搞好关系,同时也要想方设法与学校建立联系,委托他们为“散客们”制作毕业证,以混入富士康。 每周,富士康公司都有面试。一位职业介绍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是康准厂招人,不分籍贯,只要18岁到22岁的女孩即可。“康准厂绝对比电发厂好,那边的底薪可达300多元。”记者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的墙上,大部分公司的底薪都在500到800元左右,唯独富士康没有标注底薪价格,只写了“包进”二字。 操着河南口音的一位中介人员说,富士康的底薪肯定是最低的,但福利很好。“人家点名都要进这里。”而一位商铺的老板则说,他弟弟曾去过富士康一个月,拿到手1100元,之后因压力太大立刻辞职。“中介费交了1500元,到头来还不是亏了这么多。”昆山市劳动局劳动监督部门的一位人士表示,昆山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690元,不包括个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但包括奖金和加班费等。 他还提到,他个人没有接到过富士康公司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如果昆山的员工对工资有什么异议,可以让他们把工资单拿给我,我来看看。”(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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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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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8 14: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够厉害的啊~~~~~不知道他们怎么熬日子的
一切的一切 都只是一切
kiki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8-28 14: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切~有钱TM了不起啊?还想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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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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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8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富士康,这样的生存状态.....
痛苦是人与生俱来的,不论贫穷还是富有,快乐要自己去寻找,所以有个词叫"寻欢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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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0: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m/wengbaowangyou 这是我近10年媒体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 2006-08-28 16:10:09 这是我近10年媒体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与我一起承受的还有我们的记者王佑、我们各自的家人、我们《第一财经日报》的诸位领导和同仁、众多富有使命感的媒体同行们,他们都在承受着来自台湾的,我个人曾经尊敬的郭台铭先生的压力。这种压力一半来自郭先生的“骁勇”的个性,一半则来自郭先生的财力。 因为王佑的报道,作为记者的王佑和作为王佑“领导”的我遭遇了所有财产被查封的遭遇。——这种抛开报社,直接针对记者个人的诉讼;这种以巨额索赔为开局,以巨额诉讼成本为威慑的诉讼形式;这种以法人开户银行为担保,直接申请查封记者个人私有财产的方式,凡此种种,显然是在挑战作为一名记者起码的职业权利和尊严,显然是在挑战传统的媒体纠纷处理形式,并极致地威逼新闻从业者个人所能承受的局限。 在这样的压力下,我们承受了一个多月时间。在这个月里,我个人一直与诸位同仁坚持的是,出于对企业的理解和对郭先生本人的敬重,以最大之耐心,以最大之诚意,达致双方的协调或和解。但是,面对一个傲然的企业机器(他们自称为成吉思汗)和“骁勇”的企业性格,我们的诚意没有得到起码的尊重,就如当初悍然以这种诉讼保全方式把我们送上法庭,把我们的财产悍然查封一样,这样的“强势心理”今日依然延续。 报社的声明上午发出去之后,手机就一直响个不停,有各位新闻界的同行,有众多北大的校友,还有许多法律界人士,其中,《商务周刊》的主编高昱先生的一番话让我戚然:今天是你被查封,明天可能就是我了。 是啊,媒体从业者或许从来没有遭遇这样的困境,他们或许很少意识到:在一个企业权力急剧延伸,在一个法律体系对新闻从业保护日显单薄的今日,传媒业会是怎样的一种“高危行业”——无论你是怎般的善意,无论你是怎样地努力,无论你是怎样地接近事实本身。任何一方都可能会以法人的身份对任何一个记者的任何报道疑问提起高额的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查封记者的私有财产。 这就是此事的潜含义,也是媒体未来可能的生存现实。如果事情真如一些人所判断所演化的话。 我的父母他们还不知道这事,我知道在乡下年迈的他们不能经受儿子再小的小事,更不提这1000万巨额的索赔。王佑的存款之中一部分是她的母亲为他私下存的嫁妆,而那房子则是她父母穷毕生之力艰难而买,一个仅仅需要女儿幸福展开的母亲,在她的退休之年却要遭遇这样的痛苦。我能够感觉的是,王佑母亲此刻的担心和恐惧——这种恐惧仿佛施加与每一个新闻业同仁的父母亲,各位同仁都将会因为这个案子本身的进展而经受。 这段日子,我还会与大家一起分享我的经历和思考,告知各位此事的进展。谢谢各位的关注!谢谢从现在开始一起与我们经历这段岁月这的人们!你们的善良支持着我与王佑,谢谢。 翁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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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10: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还有什么?! 2006-08-29 02:33:18 记得大学毕业那时,我几乎没有考虑地选择了记者这个行业,一是出于专业不多的就业机会(大学学习的是历史,属于最难以找到工作的一类),一是因为自己的品性,因为自己所受的教育和阅读,自觉还有些许血性,还有一种冲动。 感谢沈颢先生,是他给了我最初的从业信心,感谢林力搏先生,是他给了我机会,并把我带到这个行业。 10年了,确切而言,这种冲动已淡化许多,随之而来的是一直萦绕的疑问:十年了,我有了什么? 名吗?或许不经历这事,文不惊人不善言语的我并不为绝大多数的同仁所知,更不论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了。今天还有朋友善意地开玩笑说:兄弟成名了。——但这样的成名,我倒真的不要也罢。 利吗?从现在依然为稻梁每日上夜班煎熬来看,就知道自己距离“财务自由”还有两万五千里。 那么,我还有什么?或许,从事新闻业多年的同仁,夜阑人静之时,大家都会有这样的疑问——我们还有什么?!——我们的青春已经流逝,我们的人生基础却还没有;我们的激情或许犹在,但坚硬的现实已经一次次地粉碎我们的向往。——甚至于,在遭遇非难时,我们连到自己拯救自己的能量在众多庞大的组织面前都显得那么的微弱,那么无奈。 看同辈,官至正局,身居要职者甚多;视朋座,各有手法,积极向上,各有所归,唯自己一直不思进取,也无力进取。论钱财,囊中羞涩,论地位,还是卑微蚁民。这是我自己的写照,也应该是众多从业多年媒体中人的写照。 我们的青春和精力都随着我们的血性和冲动挥洒了。看着那些年轻的活跃的身影,我总记得,自己在各地艰苦的采访;总还记得,遭遇的那些非难或围剿;总还记得,许多自己辛苦的文字都成了枯灯下的孤本。我们还有什么?! 我也知道,众多年轻的优秀的记者们,他们在挥洒自己青春,追求新闻理想的时候,他们是不会考虑未来的,甚至于,他们是不会考虑自己的利害的,但现在,富士康事件显然也给我们一个提醒:是该一起痛苦面对的时候了。即便我们一百个地不在乎其他,一百个地与人为善,但恐吓或灾难或许就在背后,如影相随。 我们可以不考虑其他,但是,起码的从业权利和职业尊严是我们的底线。而现在,有人在公然挑战这种底线。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新闻的老兵,总记得那句著名的话:老兵不会死去,他只是慢慢消失。 ——即便是慢慢消失,我也会挺直腰杆慢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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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9 10: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是慢慢消失,我也会挺直腰杆慢慢消失。 有很无奈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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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9 13: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也看了报纸了,没什么合理的理由要冻结私人财产的,富士康简直是横蛮,震慑、淫威!厌恶,希望这两个记者能得到合理判决,富士康早日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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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31 12: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30日晚间,富士康“记者侵权案”出现戏剧性转变:郭台铭特别助理丁祈安,通过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发出声明,将索赔金额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社作为并列被告,同时决定撤回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说,不再冻结记者的财产。 与其说这个案子引起全国的关注,倒不如说它引起的是全国媒体的关注。这直接涉及到了所有媒体和记者的自身权益,和核心问题: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媒体监督(尽管在中国有局限,但总可以摆出来)。美国政府前段时间还和《纽约时报》干上过,甚至说不惜刑事调查。而之前还有更多,之后也会继续有。因此媒体和强势集团的斗争一直存在,并在全球存在,并不希奇。 所以从一开始,我个人除了愤怒以外,其实并不担心。3000万只是象征性的,和现在的索赔1元是一个意思,这些都是原告自己要求的,有的时候都可以胡乱写的。但法庭审理下来,会有一个合情合理的数字(现在索赔1元记者更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在报社干过的记者,都知道会有这样的纠纷。那天和Chris Wang聊天,她说这两名记者她都认识,但也不是很担心的样子,说她自己都收到过传票,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但这次之所以引发争议,关键在于富士康绕开媒体直接对付记者和编辑,并拿巨额索赔和冻结财产来施加精神上的私刑,就像大象对蚂蚁说:我要踩死你!所以,当转折出现后,当事人不无长舒一口气,并说:“这是全国新闻同仁共同的胜利!”确实,从富士康案宣布之日起,新闻界就一片哗然,纷纷指责,舆论压力之大,不难想象。富士康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棋,但之前经过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事件后,难道其没有过反省?但为什么它还故意为之?为什么它不曾去告最初的源起者英国《星期日邮报》?又为什么中国的地方法院竟如此协助,即便众多法律专家认为“冻结财产”并不正确?以及这我国关于媒体业的法律漏洞有多大?这些都是亟待回答的问题。 目前来看,我只能说这不过是富士康自己炮制的一场大秀,而现在终于基本上落下了帷幕。如果富士康坚持走下去,它赢的可能并不大,反倒会引发很多危机(包括公关和对其自身的调查)。关于它的“血汗工厂”,一直有虚虚实实的传闻,而它的算盘怎么打,它的博弈怎么玩,只有它自己清楚。但因为告记者而把自己再度置身于大规模曝光的焦点之中,在我看来,并不算什么明智之举(把索赔降为1元也不是),即便赢得了官司,它的名声也并不会因此在短时间内变好;而它应做的工作,还是思考一下怎么善待它的员工——如果那些传闻属实的话——,从源头上截止负面新闻的流传。一切都不会空穴来风。 自然,媒体人也不要把这视作往后炮制耸人报道的通行证。要知道之所以得到支持,还是因为你们的公正、理想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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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迈的守护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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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12: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将索赔金额由之前的3000万元降为1元,并添加第一财经日报社作为并列被告,同时决定撤回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说,不再冻结记者的财产。 企业炒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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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骑士

下.载.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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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16: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两个记者似乎手上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看来情况不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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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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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16: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炒作嘛...........这些人都没事找事
一切的一切 都只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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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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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14: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新闻界同仁的胜利?对不起,别算上我!

全国新闻界同仁的胜利?对不起,别算上我!2006-09-01 12:42:43 来源: 网易商业  作者:张锐 富士康改诉赔偿金额为1元,诉讼对象扩至《第一财经》,翁宝说,这是全国新闻同仁共同的胜利。 对不起,别把我算在胜利者的行列,我不是。 首先,这不是胜利。 富士康不过是用以退为进的态势,表达了更核心、更强硬的主张:我诉的是侵犯名誉权,是报道失实,其他无所谓,不相干。 富士康也在用这种方式嘲弄新闻界的无知、偏执、非理性。 此前,无数媒体和嘉宾在报纸、电视、网络上大话炎炎,口水纷纷,这头说富士康欺软怕硬,那头称法律程序有误,口诛笔伐,枪林弹雨。一时间富士康成了全民公敌,暴吸民脂民膏,飞扬跋扈,巧取豪夺。 我不知道富士康以前是否是劣迹斑斑,此事发生后,我们几个人坐下来讨论这个选题准备介入,可是,越讨论越觉得富士康在法律、法理层面上没有硬伤,其他不谈,单说被媒体和各路神仙广为垢病的两个问题。 一、富士康的诉讼主体有没有问题?按照司法解释,侵犯名誉权案件中,记者是可以被列入被告的。有人认为,应该将第一被告列成《第一财经》,这纯属咸吃萝卜淡操心,富士康列不列第一财经做被告,是第一被告,还是第二被告,是富士康的自由和权力。要用这一点来说明富士康是欺软怕硬的东西,似乎还能说得过去,但要说富士康欺负人,欺负记者,纯粹扯淡。 二、富士康的诉讼标的有没有问题?此事广为人知,最重要的因素是总共3000万的诉讼金额。于是有人惊呼“荒谬”,更有人引经据典,从六个方面分析称富士康的诉讼标的有问题。但诉讼金额大小,从主张方来看,最重要的衡量标志是主张方对自己损失情况的评估。此事爆出后,网上有人频帖“抵制富士康”的帖子,这个损失是难以衡量(不是难以估量的)。富士康做出天价索赔的决定,我想与郭台铭此人的个性相关。不了解法律、不了解内情,匆忙称富士康诉讼荒谬的人,才是真的荒谬。更何况,名誉权3000万的诉讼金额,在世界上决非罕见,在中国也并非首次。 如果我们头脑清楚一些,就会发现上述被广为垢病的两点,其实并非本案的关键环节。本案的关键环节是:富士康认为记者的报道失实,并因此起诉。媒体热炒的后果是富士康干脆甩掉上面两个方面的包袱,把第一财经列为被告,把诉讼标的改为1元,赤膊上阵,就跟你磕是不是报道失实这个核心问题。我注意到富士康的声明中,在文尾用了“ 六、此事件乃单纯的法律事件,我们不希望事实被任意扭曲与误导,请广大记者朋友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理性报导,这是我们谦卑的呼吁”的语句。这话,看似“谦卑”,实则符合郭台铭的“苍狼”本色——你们唧唧歪歪的那些我权且认了,来来来,我们披挂上阵,刺刀见红,就此一搏! 所以我说,富士康将诉讼金额降为1元,将第一财经列为被告,根本不是“屈服”,反是以退为进的高招,哪里是什么全国新闻同仁共同的胜利!幽默! 退一万步,就算富士康修改诉讼请求,是三军过后尽欢颜的新闻界大捷。对不起,也别算上我,这是耻辱的胜利,是以强凌弱的胜利。 至今为止,富士康诉讼依旧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的正常程序,如果说他诉讼翁宝和刘佑个人是以强凌弱的话,媒体在一些专家、学者的鼓噪下,在当事方的撒娇声中,形成了更为强大、广泛的“神圣同盟”。当年的“孙志刚案”中,这个神圣同盟显示出民意的强大、舆论的威严,但在之后的“黄静案”中,这个神圣同盟已经显示出它的幼稚性,而在今天牵涉到自身利益的“富士康案”中,这个神圣同盟的非理性、狂妄、不可靠性暴露无遗!他们完全丢弃第一财经富士康报道本身是否失实的事件核心,不惮避重就轻的指责,喋喋不休案件旁支,甚至不惜发出“这是新闻界的奇耻大辱”这样的鼓动性声音——如果最终判决是报道失实,而我们不管不顾的上窜下跳的话,那才是奇耻大辱。 如果我们真的珍爱新闻这两个已经饱经苦难的字眼,我们首先就要珍爱真理,珍爱事实,不要被喧嚣的鸹噪迷失我们本已脆弱的内心;如果我们真的珍爱新闻的职业操守和准则,那么请不要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先妖魔化我们的批评对象;如果我们真的在艰难饯行新闻先辈们留下的“平衡、客观”的新闻操作准则,请给富士康说话的权力和空间。 实话实说,我看了第一财经的报道后,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篇问题报道,在我这里,是会被弊掉千万回的。双方采访是新闻学子进入媒体之后的第一课,但是在这篇报道中,对基本事实没有核实和验证,完全是篇毛坯稿。我以为富士康肯定存在着压榨劳工的情况,苹果的报告也验证了这一点,但是第一财经的报道并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跟没有清晰、严谨的调查报道的惯常路径、逻辑链和证据链的支撑。而关于富士康天价索赔的相关报道,时至今日,除了南方都市报的这篇报道,大多是一面之词,拿不出证据,仅凭三两专家的口水就发出报道。 我在富士康事件爆发后,一直沉默不说话,一是因为事件本身并不了解,二是已陷入“沉默的螺旋”。然而更多的是对我们媒介操作水平的担忧——按照这样的报道水平,根本没办法证实富士康压榨劳工的真相。 从翁宝、王佑、第一财经的初衷看,他们或许是公正的。但是从报道看,他们是偏颇、有严重技术问题的。 不幸的是,法庭看的是报道,而非你的“拳拳赤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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