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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郭敬明昨天更新了他的博客,里面有对案件的回复!说实话挺佩服他的,换别人早就一蹶不振珠泪涟涟了!这孩子不错,是个人物!:^_^
另外,再说说官司的事。我知道好多人想听。
从知道判决结果的那天开始,我始终没有对这件事情发表过任何回应。不是刻意逃避,而是我已经不愿意再对这件事情浪费太多的口舌。官司打了三年,媒体报了三年,众看客也跟着一起“闹”了三年。这三年,我写了长篇小说《夏至未至》、出版了七本《岛》,发行了一张音乐小说《迷藏》,改编了《无极》,惟独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或许这也是导致它败诉的重要原因)
但是,我并没有觉得多后悔。把时间和精力放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里去,这才会让我觉得自己活得很有存在感(好拗口哦TAT)。三年里面,什么光怪陆离委屈不平的事情我都遇到过了,我也比大多数人都快速地成长了,可以说,现在的我就算是面对比官司判输还更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也能很平和了。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脆弱而不懂事的小孩。但是,非常可惜的是,我的那点顽固信念仍在,对自己所不认同的事情,哪怕世人全都相信,我依然不会随意苟同。所以,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这是迄今为止,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官司判决结果做出的回应,所以那些曾经报道过采访过我,我又说过什么话的媒体,事实真相只有你们自己最清楚。希望我的这番话,能让某些媒体停止杜撰,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对此事发表任何观点。
再过几小时就是我23岁的生日了,祝所有依然关心和爱我的人天天快乐!我很感激你们,真的,在现在或者曾经我最沮丧的时候,没有放弃我。
但是对曾经喜欢过我的文字的人,我也很感激你们。希望过去曾经带给过你们美好的记忆。
我现在很好,大家不用挂念我。还是在写字,逛街,打游戏,吃火锅,溜狗……(怎么感觉自己很无业游民的感觉……)我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糟糕,我依然会很蹦达地活在阳光下的。(十八岁的美少年)。
PS顺便颁发今日收到的最好的短信:祝小四十八岁生日快乐。BY某某。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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