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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troller 于 2011-7-16 12:12 编辑
2011年7月14日 - 自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于2009年去世以后,遗产管理委员会赚得盆满钵满,通过音乐销售和授权产品获得了据估超过3亿美元的利润。
如今,曾经于1978至1983年黄金时期期间代表杰克逊的个人经济公司迪曼恩娱乐(DeMann Entertainment)也想从这次新的成功中分一杯羹。
周二,迪曼恩娱乐公司(前韦斯纳-迪曼恩Weisner-Demann)公司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起动议,要求对迈克尔•杰克逊遗产管理委员会执行人约翰•布兰卡(John Branca)进行强制仲裁。
迪曼恩声称,他们与杰克逊于1978年签署的个人经纪合同让他们有权获取一定的佣金,并且有权“无约束、无限制地”审计财务报表,以确保获得了正当金额的佣金。该公司说,他们在报纸上看到了MJ遗产管理委员会最近获得的成功,有理由相信自己并未获得全部该得的佣金。
1月份,迪曼恩向遗产管理委员会知会了审计意向,但依其申述,遗产公司回应说该公司应该去审查索尼音乐(Sony Music),他们会“支持”这一行动。
但这对迪曼EL说并不足够,他们继而又给遗产管理委员会去信,要求查看账目,并相信遗产管理委员会手里握有全部相关财务文件。
迪曼恩未能如愿,接下来又试图启动其与杰克逊签署的个人经纪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但从诉状上看,遗产管理委员会拒绝将双方分歧提交仲裁。目前,迪曼恩正在寻求强制仲裁。
布兰卡未立即对此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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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stroller 来源:MJJCN.com / hollywoodreporter.com)
附:Mjjc上网友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后归纳出的这一事件的脉络:
迪曼恩一方:
- 罗恩•韦斯纳–弗雷德里克•迪曼恩(Ron Weisner - Frederick DeMann)于1978年至1983年间与迈克尔、马龙、兰迪、蒂托和杰基签有个人经纪合同。
- 他们声称与迈克尔合作的这5年让他们有权获得一定佣金。(诉状提到最多可达到10%,在此期间迈克尔发行了《疯狂》和《颤栗》两张专辑。
- 迈克尔去世后增长的销售让迪曼恩怀疑自己是否获得了自己理应得到的全部佣金。
- 于是迪曼恩想要对遗产管理委员会的账目进行审计,并发去了通知。
- 迪曼恩声称,遗产管理委员会拖延回应,并不接受审计要求,甚至将他们打发给了索尼。这也是他们为何提起动议要求强制仲裁的原因。他们还要求对方支付因此所产生的花费。
遗产管理委员会一方
遗产管理委员会律师霍华德•维茨曼与迪曼恩的律师之间就此有众多邮件交流。从电子邮件内容来看:
- 维茨曼说迈克尔杰克逊遗产管理委员会并不能代表蒂托、兰迪、杰基和马龙。
- 维茨曼表示财务报告是由索尼准备的,MJ遗产管理委员会从索尼拿到的文件和迪曼恩拿到的一样。这类佣金的支付由索尼音乐负责。
- 维茨曼自愿与索尼沟通,并安排迪曼恩对索尼财务记录的审计,争取让索尼给予他们想要的信息。
看来遗产管理委员会的意思是索尼是为负责支付佣金的一方,财务报告和审计都应该找索尼。迪曼恩的律师看来希望获得索尼已给、或能给以外的更多文件,譬如那些涉及到迪曼恩有权收取佣金的歌曲的相关协议。因此他们并不想把索尼也拉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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