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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 12: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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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作家在作品中展现的世界,会与他/她所处的现实世界截然不同,同一位作家的不同作品也会呈现为迥异的风格。《黑暗的另一半》中作家泰德·波蒙特就是如此,他自幼喜欢写作,成年后以本名写作的小说曾获国家图书奖提名,并引起评论界的争议,被认为是最有前途的美国小说家,但在广大读者群中没有引起多少关注。而他以笔名乔治·斯达克写作的几部风格暴戾恐怖的犯罪小说却大获成功,甚至登上畅销书榜首。他的本名与笔名宛若两个不同的作者,斯达克比波蒙特多产;波蒙特喜欢用打字机,而斯达克则不喜欢,只用固定牌子的铅笔。泰德开玩笑地称斯达克是自己“黑暗的另一半”,还为他杜撰了一份简历。
他真是个天才, 一个人有灵感的时候就象是上了发条的玩具, 不断的将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通过一只笔和纸表达出来.我觉的有一种灵感就象喷泉一样,不通过一种方式表达出来,实在是难受,憋的难受.灵感.灵感.灵感到底是什么?说百了就是一时的激动 一时的冲动,也可能是一时的感动等等,这就要看艺术家当时所处的环境的亲生体验了. 斯蒂芬将灵感赋予生命.在小说中灵感是一个人.呵呵我喜欢的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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